2019年09月04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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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争搬迁家庭就业全覆盖

  ——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黄少坚

  采访人:记者韦继川

  去年8月7日,自治区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对2016-2019年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15.98万户71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通过摸清底数、开展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渠道引导和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做到全覆盖、全帮扶,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有1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

  方案的创新工作措施主要是——

  建立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确保掌握每户搬迁户就业创业情况和需求。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电话、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协议、培训协议情况。

  加大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鼓励通过项目制方式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明确部门间培训重点。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1次免费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统筹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鼓励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或人社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情况下,可不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以职业大典为依据,在全区及广东省结对帮扶地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拓宽搬迁劳动力就业渠道,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发展就业扶贫车间、加强托底安置就业三方面,确保搬迁劳动力就业需求得到满足。鼓励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一定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就业扶贫车间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为搬迁家庭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补贴。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在离校后1年内为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2次岗位推送和3次回访。对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但一直未实现就业的搬迁家庭毕业生,组织区内优秀就业指导专家上门辅导及精准推荐就业岗位。每年组织开展1-2场网络专场招聘会。毕业5年内的搬迁家庭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区内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支持搬迁劳动力创业,加快农民工创业园等孵化平台建设,开展实施农民工创业奖补。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免费的创业指导,对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加强搬迁劳动力权益保障,确保涉及搬迁劳动力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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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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