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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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从10月22日开始至11月29日结束

  ▉标准:仍然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规定的“八有一超”有关标准执行,按照7个认定程序进行

 南宁讯(记者 韦继川)10月29日,记者从全区2019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检验我区减贫成果的“双认定”工作拉开序幕,从10月22日开始至11月29日结束。

  今年我区计划脱贫105万人以上。据了解,全区贫困户脱贫摘帽仍然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规定的“八有一超”有关标准执行。实地核查验收主要衡量有稳定收入来源、“两不愁三保障”、有安全饮水、有电用、“一超”指标,参考有路通、有电视看指标。按照“核验工作队入户核验、村民小组(屯)评议、行政村评议、行政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广告、设市区和自治区备案”7个认定程序进行。

  自治区要求,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由自治区统一领导,市统筹协调,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核准确定的2019年计划脱贫人数,统筹做好本县(市、区)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要备足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和满足必要工作条件,坚持标准程序,确保高质高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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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影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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