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5日 来源:新京报网 作者:杨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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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杨亦静)2月5日,2020年中央一号《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中指出,各地要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文件中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坚持精准扶贫,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同时,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县和行政村,要组织精锐力量强力帮扶、挂牌督战。对特殊贫困群体,要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在防止返贫方面,文件中要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同时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扶贫考核验收中,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同时,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力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目前,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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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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