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王春楠 李明鲜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后盾单位支持下大力发展白玉蜗牛养殖项目。没想到,后期因种苗供应商技术支持不到位、养殖人员技术不成熟,项目失败了。这件事像块石头压在乡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心上。

  “经调查,该项目失败属于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不存在谋取私利问题。按照自治区容错纠错办法规定,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给予班子免责处理。”今年7月中旬,宜州区纪委监委到屏南乡宣布处理结果,压在基层人员心上的“石头”终于落地。

  宜州区纪委监委进行谈话提醒:“希望你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力以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乡党委负责人诚恳地说:“感谢组织!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再鼓劲,再攻坚。”

  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当前,全区广大干部正在脱贫攻坚战场鏖战。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多次强调:“要旗帜鲜明地关心关爱扶贫一线干部,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准容错免责,积极撑腰鼓劲,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纪、宽严相济,积极主动为改革创新、因公失误干部容错免责,回访教育有错干部,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理直气壮地激励广大一线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担当作为。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2019年,自治区出台容错纠错办法,规定各级党组织是容错纠错的实施主体,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其他具有问责职能的部门具体负责办理;规定对于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没有明令禁止,不属于有禁不止、明知故犯的;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积极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等6种情形视情况给予减责免责,支持干部放手大胆攻坚。

  近期以来,南宁市兴宁区4名镇干部为赶进度,推进扶贫工程项目时提前支付工程款。兴宁区纪委监委把监督挺在前面,立即叫停。这4名干部主动纠错、积极挽回了损失。兴宁区纪委监委按照容错纠错办法,予以容错免责。

  当前,兴宁区以清单形式,明确“勇于承担脱贫攻坚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虽积极作为但出现一定失误的”等一系列容错具体情形,给扶贫一线干部吃了定心丸。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自治区容错纠错办法,结合实际出台实施细则,全面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

  既容错也纠错,既严管也厚爱。对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失误,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整改纠正,对曾经犯错的干部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唤回其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从“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去年底,苍梧县民政干部黄某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低保资金损失。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度意志消沉。县纪委监委多次上门回访教育,了解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帮他解开思想疙瘩,卸下心理包袱。今年以来,黄某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与计生部门、各村委沟通联系,实现低保资金发放动态精准管理,成长为脱贫攻坚干将。

  脱贫攻坚工作千头万绪,干部难免会碰到误解,甚至会因触碰一些人的利益受到诬告。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要求对干部受到诬告错告的,及时做好澄清工作,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打气鼓劲。

  “国土所驻村扶贫干部莫绍忠,被举报收取钱财违规审批造成他人侵占鱼塘建房问题。经查,举报不属实,现公开澄清。”今年5月7日,大新县硕龙镇纪委在社区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宣布。原来,举报人黄某计划用自家鱼塘违规建房,被莫绍忠阻止。黄某怀恨在心,多次诬告莫绍忠。硕龙镇纪委公开澄清正名,让莫绍忠如释重负。

  “既要把准约束的尺度,又要彰显关爱的温度。”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副主任钟山表示。当前,广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以批评教育为主、正面引导为主,防止问责过泛过滥导致扶贫一线干部扛着问责、背着“黄牌”的负担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执纪问责的正能量正效益,助力脱贫攻坚。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