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广西科改33条”起草组 执笔:柯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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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改33条”起草组

  近年来,我区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全面深化与东盟的科技交流合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从2013年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以来,我区与东盟9个国家建立了双边技术转移工作机制;建成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并吸纳了巴基斯坦、以色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员参与;连续成功举办7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在国内外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活动80多场,其中有25场在东盟国家举办,对接项目4500多项,参与企业超7400家,促成合作协议560多项,引导中国大批农业、新能源、生物科技等领域先进技术成果快速向东盟国家转移等等。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既加深了中国与各国科技人才的相互理解和交流,也成为广西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坚持开放创新,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面对更多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推动科技领域开放合作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探索科技开放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积极融入和主动布局全球创新网络,集聚全球创新人才,促进科技资源双向流动。对此,《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广西科改33条”)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

  扩大科技计划项目对外开放

  为有效应对当前国际科技合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广西科改33条”从组织方式上进行创新,规定可综合运用择优委托、并行支持、揭榜挂帅、竞争性分配等新型组织方式,制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方案,开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这一举措突破了原来在项目申报方面的诸多限制,组织方式更为灵活,有利于鼓励国(境)外科学家领衔和参与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同时,在抗病毒药物及疫苗研发等广西有较强优势、较好合作基础的科技领域,支持与我区签订合作协议的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参与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

  以往,财政资金无法跨境使用是我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为突破这一制约瓶颈,“广西科改33条”提出建立自治区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跨境联合项目资金拨付至国(境)外牵头或参与单位,以更好推动相关科技项目开发。

  刚出台不久的《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启动国(境)外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外,鼓励国(境)外科学家依托在我区境内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和参与申报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广西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通过公平竞争承担研发任务。这明确了鼓励国(境)外科学家领衔和参与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研究的方式、途径,是对“广西科改33条”相关措施的细化,有利于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配置创新资源。

  支持“创新飞地”试点建设

  “创新飞地”是近年来出现的创新合作模式,主要是指经济相对落后的城市或地区通过在发达地区建立研发基地、创业园区平台载体,搭建起本地与发达地区在科技、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对接和共享平台,实现“人才、研发在外地,企业、生产在本地”。通过建立跨区域发展合作机制,实现跨区域搭台借势借智,有利于推动双方人才链、产业链、资金链、服务链、创新链有机融合。近年来,我区一些龙头企业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广西柳工集团分别在英国、美国、波兰、印度建立4个海外研发中心,在国内建立十多个产品研究院和零部件研究所,形成了在研发领域的“创新飞地”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广西科改33条”提出,支持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围绕自身产业发展需求,在先进省(区、市)或国(境)外建立“创新飞地”试点,将产品生命周期中的研发环节放到区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发达地区完成,将开发、量产、上市等环节放在广西,构建从弹性人才引进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创新创业的全新链条,着力解决广西引才育才难、科技创新能力弱等瓶颈问题,助推广西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加快科技创新资源集聚

  推进科技领域开放合作,目的是聚集国内外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健康、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不仅是我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科技密集型、人才密集型产业,需要更多科技创新资源加持。对此,“广西科改33条”明确提出,要加大科技招商力度,把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作为招商的重点。以平台聚资源、以融合促发展,这是我区科技招商思路的重大转变和重要突破,有利于吸引国内外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向我区快速集聚。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区将筹建中国-东盟科技城,着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创新中心。“广西科改33条”提出,要以中国-东盟科技城为平台,全面链接东盟国家科技创新合作需求,推动形成集技术供需、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育等多种技术转移服务为一体的离岸创新合作新模式。坚持开门搞创新,加快形成“科技资源入桂”的长效机制,必将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科创”动能。(执笔:柯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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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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