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9日 来源: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刘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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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了 2020 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桂林市桂林全州米兰香食品有限公司、桂林鱼伯伯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桂林三养胶麦生态食疗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王致和( 桂林腐乳) 食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获得了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称号。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培育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总共33家,总数位居全区第二。

  近年来,桂林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按照以自治区“前端抓科技支撑、中间抓生产组织、后端抓市场营销”的为发展思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延长产业链,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现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经营, 带领更多农民增收致富,为全市“三农” 事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一项含金量高的荣誉。由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农业产业化部门初审,市农业产业化部门推荐,自治区联席会议审议和媒体公示后予以下文认定。要满足以下条件:依照《公司法》在广西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获得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或是自治区级行业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3000万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以上。粮食、果蔬、食用菌、茶叶、茶油、花卉、中药材等农林种植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水产品养殖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草食动物养殖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以上;蔗糖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10亿;水产畜禽加工企业2亿;林产品、饲料、酿造、非粮生物质能源企业年销售收入 1亿元以上;粮食、榨油、果品、蔬菜、茧丝绸、中药材、茶叶、乳产品、蜂产品、农副产品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市场类企业年交易额6亿:主要指从事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资生产及农机服务等企业,年销售收入(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 。同时还要满足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户不低于 500 户;企业效益好,评定上一年度不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低于60%,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政策,依法纳税。牵头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 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企业予以优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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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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