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7日 来源: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黄文伟 黄 勇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自“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明县烟草专卖局迅速行动,联合各职能部门强力推进,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宁明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宁明县某中学附近的便利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行为。接到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联合县公安局赶到现场核实情况。经对该便利店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证实该便利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该局向涉案便利店负责人马某处以11000元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并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并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 

      此次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顺利执行,有效震慑了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以案示警,告诫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下一步,该局将强化部门合作,推动监管长效化、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发布:广西县域资讯共享发布平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