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9日 来源:平果市司法局四塘司法所 作者:杨柳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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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所长,那边黄老板已经打款给我了,谢谢李所长!”。4月4日,当事人李某发了一条感谢短信给四塘司法所李所长,向李所长表达最诚挚的感谢。

    4月3日,平果市四塘镇印山村村民李某忧心忡忡地来到四塘司法所寻求帮助。据李某描述,他在四塘镇经营养牛场,自己向横州市云表镇黄老板以每吨410元的价格订购32.4吨牧草,共计13284元。双方约定好后,3月20日,李某缴纳了2000元的货款定金,3月24日补齐尾款11284元。交清货款后,李某一直在家等待牧草运到四塘。等待十余天后仍不见到货,李某内心非常焦急,联系黄老板也未见回复。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表示坚决不能让李某承受如此之大的损失。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对方当事人黄老板,耐心的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律解释,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他进行耐心细致地劝说,告知对方当事人不归还货款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向其说明了不归还货款对其信誉的影响,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和劝导下,成功帮李某收回1.32万元的货款。事后,李某发了一条感谢短信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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