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2月16日 来源:钦州日报 作者:张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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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山县灵城镇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4年该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仅农业税一项为农民减轻负担6千元,比2003年减轻29.5%,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全镇农村经济的发展。 

    该镇一是推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把农户应负担的项目及税额填入《农民税费负担监督手册》,并把该手册发放到农户手中。对农民负担监督卡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或未开具国家统一税票的,农民有权拒绝交纳。二是坚持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该镇坚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民负担资金收取、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的进行专项审计,以确保农民负担资金的专款专用。三是全面推动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以促使农民负担真正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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