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08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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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阳讯(记者/覃海明通讯员/蒙鸿翔)“村里有了工厂,既可从厂里领取材料回家加工,也可以进厂上班,每天可增加几十元收入。”6月7日,在宾阳县新圩镇上国村委“扶贫车间”孵化基地里,残疾贫困户梁英一边制作彩灯,一边回答记者的问题。

  “‘扶贫车间’送岗位上门,让贫困户变身产业工人,很受欢迎。”宾阳县人社局负责人说。今年以来,该县以就业促脱贫为抓手,积极引导企业到乡村创建“扶贫车间”,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该县给予创建“扶贫车间”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明确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吸纳(委托)5名以上(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给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都可以申报成为“扶贫车间”,将获得每人1000元带动就业奖补。

  该县人社部门多措并举,成立“扶贫车间”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镇落实责任到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多次深入企业、镇、村,宣传讲解“扶贫车间”的认定、政策扶持等,鼓励和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到镇、村以设立生产车间、加工点等方式创建“扶贫车间”。同时,加大对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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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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