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 来源:大化县委巡察组  作者:覃 晶  覃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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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有关村(居)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把巡察向村(居)党组织延伸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动作、硬性任务来落实,不断深化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紧盯巡察重点,查找突出问题。聚焦“重点人、重点事”,把村(居)“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象,从脱贫攻坚、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村屯道路硬化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着力巡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业务培训,做足巡前功课。强化巡察业务和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强农惠农等方面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培训,目前已开展培训10余次。注重从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公安、司法、财政、审计、大数据等单位了解和收集各类情况和信息,做到“带题巡察”。

  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巡察质量。在组织形式上,各巡察组穿插使用不同方式,对全县面上的村(居)党组织实行常规巡察,对矛盾突出的村(居)开展专项巡察,对群众反映集中、指向比较明确的村(居)开展“点穴式”巡察,对体量较小、问题较少的村实施“机动式”巡察。在工作流程上,遵循精简高效原则,视情简化环节,体现“短平快”特点和效果。在具体方法上,把依靠群众作为提升巡察质量的关键因素,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运用巡察公告全村知晓、开门迎访、入户走访、重点探访、跟踪追访等方法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

  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整改实效。该县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村(居)党组织巡察的落脚点,注重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将巡察发现问题以清单形式向乡镇和村(居)同时反馈,明确乡镇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承担整改直接责任。利用张贴公告、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及时将整改情况向村民公开。推动群众诉求和问题得到及早解决,增强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感。

  自开展村(居)党组织巡察以来,该县已将巡察向村(居)党组织158个,覆盖率100%,目前发现存在问题648个,所有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覃晶、覃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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