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7日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杨剑平 罗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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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桂讯 疫情防控期间,平桂区切实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着力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

  落实城乡社会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多方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支出。自今年4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5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43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

  启动社会救助和临时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临时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强化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区本级财政给予补助。研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措施,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截至目前,该区已及时发放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各类补助30.32万人次4402.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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