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08日 来源:桂平广电网 作者:刘春林 邹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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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贵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验收组对桂平市优质谷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
验收组在认真听取桂平市实施优质谷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自检情况汇报后,还查阅了相关文字资料,并深入到种植户家中和加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从2004年晚造开始,桂平市就在南木、金田等乡镇开展优质谷标准化示范工作,经过市委市政府和农业部门的大力推广,目前示范区的面积已从2004年的120公顷扩大到今年的每造1000公顷,全市按照优质谷标准化栽培的优质谷面积达到4万公顷,应用农户16万户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经考核验收小组考核验收,桂平市优质谷示范区完全符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规定的示范合格条件,以总评分88分通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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