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为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龙圩区卫生计生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接种单位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89号)、自治区卫健委对疫苗管理工作的部署及市卫计委的要求,组织区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所等单位,出动人员16人次,车辆6台次,对辖区具有接种资质的5家医疗机构和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安全隐患事项排查。
排查重点内容:疫苗管理情况,包括疫苗存放、有效期检査、过期疫苗销毁;接种信息管理,包括疫苗接种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以及2017年以来疫苗出入库记录:疫苗领发登记是否完整、准确(登记疫苗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数量、有效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从排查情况看,辖区6个接种单位的疫苗均由龙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配送,目前所使用的疫苗均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单位接收或购进疫苗索取了有效证明文件和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记录,接种点均在醒目位置公示了第一、二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禁忌症和可能出现的反应等,严格执行疫苗预防接种“三查七对”,并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针对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排查暂未发现过期失效或者有质量问题的疫苗,在疫苗管理方面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通过这次排查,强化了接种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消除预防接种领域的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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