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 来源: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周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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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10月14日,宁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深入县妇幼保健院督查指导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李莹 摄)

图二、10月14日,宁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深入县妇幼保健院督查指导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周勇安 摄)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崇左市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生物、兰州生物、成都生物)、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武汉生物)或北京科兴公司两针灭活疫苗后,间隔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中有序开展加强免疫(第三针)接种服务。

  10月11日至24日,我县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接种点和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接种对象为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两针次新冠疫苗接种的18岁以上人群。尚未接种过疫苗或者仅打第一针新冠疫苗的12岁以上人群,也可以就近接种、补种。

                                           (周贻刚   张儒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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