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广西经济发展10佳县(市、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桂发〔2003〕25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经济发展10佳县(市、区)评比表彰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发[2004]25号)的规定,自治区开展了2007年度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评比工作。经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提出2007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及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初选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2007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初选名单 阳朔县、东兴市、临桂县、大新县、鹿寨县、柳江县、南丹县、凭祥市、防城港市防城区、兴安县。 二、2007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初选名单 1. 2007年度经济发展排位比2006年度排位前进10位以上的县(市、区)28个: 都安瑶族自治县、天等县、贵港市覃塘区、永福县、靖西县、巴马瑶族自治县、河池市金城江区、桂平市、藤 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平南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贵港市港南区、钟山县、隆安县、灵山县、合浦县、钦州市钦北区、田阳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融安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钦州市钦南区、柳城县、灌阳县、凌云县。 2. 2007年度经济发展排位比2006年度排位前进5-9位的县(市)4个: 荔浦县、天峨县、岑溪市、东兰县。 公示期七天(6月20日至27日)。如对2007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及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初选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08年6月27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十佳县评比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内),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5号,邮政编码530022;或以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771-5851913、5880467。 群众如实反映2007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及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初选名单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 二ОО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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