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我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我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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