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现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情况,请予审查。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08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承办任务。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2件,其中主办件70件,占6863%,协办件32件,占3137%。截至2008年8月20日,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和答复,其中主办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16件,占229%,B类的24件,占343%,C类的28件,占40%,D类的2件,占28%。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办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人大代表建议来自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群众,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地方各项事务的一种主要形式和途径,反映了人民群众加快我区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愿望和要求。人大代表建议的内容反映出,人大代表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对我区发展改革事业和一批事关广西发展全局的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十分关注。我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处室把承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检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成效的标准,作为落实发展改革职能,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办理。在具体分工上,党组书记、主任章远新亲自抓人大代表建议承办的分管工作,其他委领导根据所分管业务抓好重点建议的督促办理工作,并指定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和一名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各处处长为具体承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使办理工作在组织上有了保证。我委各级负责同志认识到位,高度负责,以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提高办理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水平,努力做到常办常新,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 为优质高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委建立健全了规范办理的工作制度,制定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提案的若干规定》,并在具体工作中强调做细、做实、做好建议办理的各环节,突出抓好分办、办理、督办三个环节工作: 一是分办工作。接到转来的人大代表建议后,我委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文件精神,向各承办处室发出办理工作通知,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办理时限、复函格式等一一说明。办公室按照“归口管理,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按处室职能进行分办,通知承办处室在3个工作日签收完毕(重要件经分管委领导审核批示)。对于涉及多个处室职能分工的建议和提案,采用“主办+会办”的办理工作模式,确保了主办处室与会办处室既分工又协作的办理工作机制。同时,编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和进度总表,将各环节情况进行一一登记,做到“五清”,即事项、责任、要求、时限、进度五清楚,提高了分办工作安排的科学性。 二是具体办理工作。我委要求承办处室和人员在受理之后,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到有的放矢。今年,几位委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基层,结合加强项目投资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推进了业务开展,并将掌握的实际情况反馈给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据相关政策和本委的职能,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推进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督办工作。在人大代表建议交给承办处室后,要求各承办处室一个月内提出初步的办理意见,三个月内全部办结;对一些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问题要认真向代表说明原因,但答复时限最迟不能超过六个月。同时,办公室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动态,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和进度总表中进行标明,做到办理一件销号一件。在办理期限倒数两个月内,对尚未办结的人大代表建议坚持每两周电话、手机短信催办一次,每个月书面通报办理进度,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书面等形式加强催办督办,分析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明确的办理期限,切实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高效性。 (三)加强协调,增强合力 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我委始终强调把加强协调贯穿于各个环节。对由我委主办、其他部门协办的建议,我委都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主动征求办理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国家职能部门层面上才有权解决的问题,我委通过调研核实后,主动向国家相关部委汇报,争取支持;对一些建议反映的问题是我委日常工作中没有掌握到的,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代表的要求,共同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和步骤。对条件成熟,能付诸实施的建议,尽快予以解决;对于正在努力推进的工作,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计划详细答复代表,让代表放心;对受当前条件限制而暂时难以实施的提案,主动帮助、出谋献策,提出进一步做好有关前期准备,待时机和条件成熟后积极推进实施;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和项目布局要求的,进行耐心解释,争取代表的理解。做到每件答复都符合政策和实际,努力让代表满意。 (四)立足办理,促进全局 在工作中,我委认识到,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承办工作,必须与统筹推进我区发展改革事业结合起来,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更好地全面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解决的问题。今年我委承办的102件人大代表建议,对做好2008年发展改革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经济发展政策、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多区域合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等多个方面,如《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建议》、《关于打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新型钢铁产业集群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的建议》等建议分量很重,对推动工作十分有利。我委对这些建议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吸收和采纳,做到办理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双促进。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下,通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努力,2008年前三季度,在严重自然灾害和国内外严峻形势下,我区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继续提高,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得到进一步巩固。一是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初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实现47015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国高32个百分点,增速连续20个季度保持两位数。全区财政收入6035亿元,增长16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622亿元,增长173%。二是产业发展态势较好。农业生产由灾后恢复步入正常。春播夏收粮食1381亿斤,其中早稻1044亿斤,比上年略减;晚造粮食长势良好,如果不再遭遇严重灾害,晚稻亩产可达676斤,增长2%。工业经济较快发展。全部工业增加值18567亿元,增长20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666亿元,增长25%。服务业稳定增长。三是投资、消费协同拉动趋好。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20亿元,增长246%,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63%。全社会投资拉动增长75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06亿元,增长231%,同比快59个百分点。消费拉动增长约5个百分点。四是重大项目建设有新突破。南广铁路获国家批复可研并开工,防城港钢铁基地、防城港核电项目国家已出具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获国家批复立项,北海林浆纸、北海铁山港石化、南宁电厂、贺州电厂及崇左至钦州、玉林至铁山港、六景至钦州港高速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的重大项目,78个实现开工,市级层面105个实现开工。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4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75%;其中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161亿元,占计划的69%;续建项目完成投资388亿元,占计划的67%。48个重大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五是开放合作继续深化。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势头良好,招商引资区外境内实际到位资金1025亿元,增长393%;外商直接投资803亿美元,增长938%。外贸进出口总额1028亿美元,增长637%,其中出口569亿美元,增长63%。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全面提速,实现生产总值11254亿元,增长163%,高于全区增速32个百分点,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86%。六是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全区共淘汰水泥产能103万吨、造纸产能355万吨、酒精产能05万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721%、911%和100%。共完成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53个,结构减排项目261个;完成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58个,结构减排项目89个,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初步预计,前三季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2%,节约能源1446万吨标煤;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继续呈下降趋势。七是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98元,增长16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073元,增长158%,实际增长55%。城镇新增就业3219万人,9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88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农民参合率869%。其他各项社会事业有新发展。 三、今后办理工作打算 尽管我委承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已经按时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水平。着重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予以加强: 一是要继续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认识,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动力源泉,一如既往地抓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是要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以及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推动一些涉及范围广、问题比较复杂的建议的办理落实。 三是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对人大代表不够满意的建议,继续抓好跟踪和落实工作。 总之,我委通过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继续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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