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宁举行。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刘新文、邵博文、莫永清、覃瑞祥、罗黎明,秘书长张少康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吴恒从会议概况、会议主要精神、会议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的主要精神、广西代表团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的主要意见四个方面,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作的关于我区农业生产及农村抗灾救灾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和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书面汇报。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草案,人事任命事项等。 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建平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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