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琳 梁靖报道):中国政府网12月11日刊载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全文约15000字,共分十一个部分四十条。舆论指出,《若干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第三部分第十一条中,《若干意见》特别提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优势资源型工业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型企业集团相配套的产业集群,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打造一批工业强县。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原料生产和加工基地,合理布局建设工业集中区,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在农产品主产区建立较为完备的加工体系,运用财政贴息、补助等办法支持发展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县城和重点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试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县级财政统筹能力。” 广西县域经济网总编辑、《广西县域经济年鉴》主编黄品优认为,《若干意见》以独立一条的形式强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表明了县域经济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在这段近360个字的章节里面,除了强调提出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意见外,另外有两个方面是可以特别关注的: 第一个方面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里的提法与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全方位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提法是相吻合的,表明了在这方面中央对广西的鼓励和期待。 第二个方面是试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今年6月份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提出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财政部这个意见里没有要求作为民族自治区的广西与全国各省市同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但现在国务院的《若干意见》则明确提出了“试行自治区直管县管理体制”,两者相对照,可以看出中央对广西推进“自治区直管县”工作方面给予了更多自主的空间。 黄品优透露,为了更好促进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目前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在积极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直管县”改革试点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工作方案日前已经在由马飚主席主持召开的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具体工作正在启动中。“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11月份,两个调研组分别在区内10个市开展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就开展扩权强县改革试点的具体目标、要求及应当采取的措施,第一批扩权改革试点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扩权改革试点县放权的内容、范围与原则,扩权改革试点县放权的操作程序、步奏与时间进度等相关改革内容,深入了解和听取市县两级部门的意见建议,为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扩权强县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做必要的准备工作。“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可望在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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