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9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等先进的决定 桂发[2010]21号
(2010年7月26日)
2009年,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的总体目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严重干旱灾害影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涌现出一批经济实力强、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好的县域单位和一批扶持县域科学发展的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全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过对全区列入评比范围的91个县(市、区)200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测算、考核附加指标、综合评审和公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苍梧县、玉林市玉州区、武鸣县、桂平市、岑溪市、田东县、横县、柳江县、北流市、陆川县等10个县(市、区)“2009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荣誉称号。 二、授予永福县、南宁市良庆区、上思县、柳城县、田阳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凌云县、乐业县、百色市右江区、凭祥市、融安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荔浦县、贺州市八步区、灌阳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鹿寨县、钦州市钦北区、崇左市江州区、灵川县、钟山县、蒙山县、昭平县、兴安县、平南县、田林县、博白县、龙州县、宜州市、那坡县、东兰县、上林县等32个县(市、区)“2009年度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荣誉称号。 三、授予广西保监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粮食局、广西科学院、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农业区划办、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广西农科院、广西社科院等10个单位“2009年度扶持县域科学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授予广西银监局、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柳钢集团公司、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党委政研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现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人防办、自治区边海防办、自治区外办、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自治区妇联、团区委、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金融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人事厅(现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厅)、自治区二轻工业总公司、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国家安全厅、自治区经委(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银行广西分行等31个单位“2009年度扶持县域科学发展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县(市、区)和区直、中直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和区直、中直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目标,开创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题词:表彰先进 科学发展十佳县△ 2009年度 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