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9月21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运用专题询问形式加强监督工作。自治区食安办、质监局等10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提问。
食品安全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对这次专题询问工作高度重视,此前,曾以亲笔信的形式对这项工作作出专门指示:“要全面系统地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这很有必要及时。希望检查组精心准备,突出重点,深入基层,扎实工作,切实促进依法管理好这项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今年上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多次专题研究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金早,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询准备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荣仕星同志多次听取专题询问有关工作汇报,并就开展专题询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专题询问历时两个多小时,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围绕进一步强化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建立食品安全问责机制,食品安全检测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地沟油”、“瘦肉精”、小作坊食品加工等专项整治,加强粮油、蔬菜、米粉等的安全监管等问题,多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提问。自治区食安办、工信委、卫生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坦诚、负责的态度,对这些问题一一作了回答。 (记者 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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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食品安全问题
9月21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向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专题询问。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专题询问”的方式,针对广受关注的食品问题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问询。
专题询问以联组会议的形式进行,采取现场一问一答的方式。为避免走过场,之前,针对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到全区各地进行了执法检查“调查摸底”。会后,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还整理了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转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在3个月内,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当天下午,委员们一共提出了8个问题,涵盖食品安全等各个层面。自治区副主席李康率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监督、工信委、食安办、水产畜牧等10个区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专题询问”会场,并就相关问题一一作答。
“这次询问,我知道了很多之前不了解的细节情况。”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百色祈福高中教师黄如梅认为,人大这种形式的监督非常好,是强化人大对政府监督职能的体现,对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大有帮助。而且,与人大代表们先提建议和议案,有关部门再书面回复这样的形式相比,专题询问更直接。“虽说有些问题不能当场直接解决,但政府部门能够直面问题,表明了他们积极回应的态度。”她个人认为,对这次询问中有关部门的回答,有些令人满意,有些回答仍较笼统、模糊。
在会上接受询问的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谭明杰会后也表示,通过这种答询形式,增强了政府工作的责任心,对推动政府部门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工作建设是一种很好的鞭策。(记者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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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是实施监督的一种法定形式,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定权利。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有关决定,在近年的监督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其中重要一项是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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