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简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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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简文湘)记者从东博会秘书处了解到,为提升东博会现场展位展品管理水平,有效打击倒卖、侵占展位现象及假冒伪劣展品,把好境外展品质量关,维护各国展商的利益及各国参展商品的名誉,本届东博会首次试行实施《中国-东盟博览会展位展品“双证”管理操作办法》。

  “双证”是指东博会秘书处向展商颁发的《展位确认书》,以及由展商所属国家主管部门(或授权商协会)向其组织的参展企业颁发的参展证明或会员认证。《办法》明确了展位展品“双证”管理的部门职责,并提醒各参展企业须指定展位负责人,并要求展位负责人在展会期间携带好“双证”原件、展品合法权利证书(入境报关单)、联营单位共同参展的须有参展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展品参展协议书正本、境外展品已在现场通关监管部门报备的单据这5项参展备查资料。参展企业须在展位明显处张贴所属国共办部门或商协会颁发的会员认证证明,如现场销售不复运出境展品(金额较大的展品,如宝石、红木家具及名贵硬木工艺品等贵重商品),参展商须向买方出具加盖展位号的购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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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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