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17日 来源:桂林晚报 作者: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提案提出

    这些年来,市民下乡的热情一点也不比农民进城的热情低。一到节假日,邀上亲朋好友,到农村吃一餐农家饭,住一夜农家,体验一下当农民、做农事的乐趣,借此放松一下紧张的头脑,已成为越来越多都市居民的重要选择。

    但是,下乡的城市居民在充分享受着农家乐带来的诸多乐趣时,往往也“享受”到了肮脏的厕所散发出的不雅气味,用切过生鸡活鸭的刀切熟腊肉之类,他们不愿“享受”的东西。

    蓬勃发展中的农家乐同时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引起了民革桂林市委会的高度关注,他们特别就此问题安排专人开展了专题调查。在深入的调查研究中,他们发现问题比预料的要严重得多:在食品安全方面,仅2004年1至8月,全市农家乐中毒人数就多达119人。

    让人担忧的还有许多:青砖灰瓦的古建筑贴上了“漂亮”的瓷砖,易燃的吊脚楼却普遍没有消防设施,休闲山庄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向了漓江源头……内容涉及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服务质量、宣传促销等诸多方面。

    2005年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民革桂林市委会以集体提案的方式,向大会建议引导规范发展农家乐。这份题为《积极引导,加强管理,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的提案提出后,被政协二届四次会议列为经济类第1号提案。

    部门措施

    发展农家乐,既可促进农村道路、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还可让农民在照常忙农活的同时赚旅游钱,它不仅是壮大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承办单位市旅游部门对此早有体会。实际上,早在2003年的时候,市旅游局就采取了一项特别措施引导农家乐的发展。他们以“桂林市旅游局推荐首批农家乐”的方式,自己掏钱在《桂林日报》上免费为8家做得较好的农家乐项目做广告。

    2004年,市旅游局出台了《桂林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规范(试行)》。接到提案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极为重视。负责承办的旅游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农家乐旅游的引导和管理的力度。首先,牵头专门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市辖各县,对农家乐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试行的《规范》进行了完善。

    完善后的《规范》明确了开办农家乐项目的必备条件,如管理及服务人员需受过相关安全业务培训,直接服务人员应有健康证,有男女分设的卫生间,有停车场等。《规范》还提出了服务的基本要求。
    规范服务做得好的农家乐项目,经审核后将由市旅游局通过媒体向社会推荐,并颁发“桂林市旅游局推荐——农家乐”牌匾。市旅游部门不定期对农家乐旅游质量进行检查,每两年进行全面复核,达不到标准的收回牌匾;凡年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入选推荐的农家乐项目在媒体上公布后,名气大了,游客倍增,引得其它农家乐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纷纷向它们看齐。目前,我市的农家乐旅游项目,正在这一《规范》的引导下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委员评价

    政协委员、民革桂林市委会的唐佳军是本提案的起草人之一。他认为,农家乐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并不奇怪。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一种正常现象,关键的是我们要及时加以引导,加以规范管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他说,去年有关农家乐饮食卫生和安全方面的事故比以前少多了,这说明我们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这是一种好势头。

    唐佳军委员表示,今年合适的时候,他们准备对农家乐的发展状况再作一次调研,继续为推动农家乐的健康发展尽一份力。
      
    百姓声音

    家住中华路的秦先生每到节假日总要考虑和家人下乡走走,最近一两年来他几乎把市区周边县的农家乐都走遍了。他认为有一个现象非常值得关注,就是农家乐的发展普遍缺少规划,有些地方环境很好,农家乐一下子发展了起来,档次品位都可以,游客去了感觉也不错,但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很让人心痛。

    家住西凤路的刘玉先生自己在猫儿山下经营着一家农家乐项目,他的项目还被市旅游局列入了首批推荐项目。他那里曾碰到过一个难题,那就是场地不够用,在县政府牵头下好几个部门联合起来解决了,现在他那里不仅有了停车场,还有了绿地,环境更好了,来的游客也更满意了。他认为,农家乐的发展和管理牵涉到很多部门,与环保、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都有关系。规范引导农家乐不应仅是旅游部门一家的事情,要靠大家共同努力。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