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0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吕欣 覃伟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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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于11月30日在南宁召开,这是近年来自治区林业局首次召开的林业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出席会议。

  自然保护区是自然遗产最珍贵、自然景观最优美、自然资源最丰富的区域,是生态地位最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的核心,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我区从1961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至今,经过45年的发展,全区自然保护区已发展到72处,其中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58处,总面积147.5万公顷,数量和面积分别占全区自然保护区的80.6%和95.7%,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2%。

  随着我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将大大增加,这对我区仍很脆弱的生态体系造成更大的压力。一些地方未能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牺牲自然保护区为代价,盲目开发,蚕食保护区,严重破坏了保护区生态环境。此外,保护区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投入严重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也长期制约着保护区的发展。

  对此,孙瑜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各种规模的自然保护区,扩大保护范围,科学整合功能,优化保护区布局,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和乱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的行为,统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发展符合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的生态农业、生态林业与生态旅游业等生态经济,促进保护区与当地社区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孙瑜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扶持政策,把林业自然保护区经常性资金纳入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各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应重点支持自然保护区,逐步扩大补偿面积规模,提高补偿标准。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争取更多的国际和国内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援助,要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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