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2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芬文 姚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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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北京传来喜讯,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被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评选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6月9日在北京颁了奖。

  大芦村劳氏古宅群以其规模庞大、气势磅礴、古朴雄浑、工艺独特、文化底蕴丰厚而闻名区内外,属明清建筑。九个建筑群落布局合理,依山傍水,绿树环绕,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鸡犬之声相闻,宅旁湖畔寓意“文章显世,红顶当头”的古陛木树、樟树和荔枝树,犹如巨型盘景,往来曲径通幽,恬澹祥和。古宅群规模庞大,结构功能齐全,规划水平较高,生态环境优良,民俗文化积淀丰富。珍藏着许多文物,保留着一些“十里不同风”的习俗,活跃着一批民间音乐舞蹈艺人。大芦劳氏古宅保留了明、清两代延用下来的楹联305副,内容具有修身、持家、创业、报国之特点,被广西楹联学会和广西民间艺术协会授予“广西楹联第一村”。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自2000年对外开放以来,以其古、朴、奇、特的民俗风情吸引了众多区内外及国外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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