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1日 来源:桂林日报 作者:桂晨 刘倩 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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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国外旅客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的72小时过境免签专用通道办理过境手续。 刘教清 摄 

  日前,记者从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率队多次赴京努力争取,以及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桂林已获国务院批准对51个国家公民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之后,中国第九个获批该项政策的城市,也是第一个获批该政策的地级城市。

  2012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标志着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拓展国际旅游市场,积极研究对主要旅游客源国的旅游团队在桂林机场口岸入境提供签证便利政策”。

  2013年,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扬帆启航后,市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为胜地建设争取更多政策支持。9月16日,赵乐秦等在京专程拜访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郑百岗,恳请公安部帮助桂林市获批入境、过境签证便利政策,得到了公安部的积极回应和支持。桂林市研究启动外国人过境免签入境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并已多次组织筹备推进会,用最快的速度落实相关筹备工作,争取让这一利好政策尽快实施。

  如今,72小时过境免签作为出入境相关政策当中争取到的第一个成果,于加快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无疑是极大利好。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外国人入境,要向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而外籍人士过境免签政策是世界各国实施的免签制度中的一项内容,是指外籍人士依据过境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从一国经转该过境国前往第三国时,不必申请过境国签证即可过境,并可在过境国进行短暂停留的政策。按照该项政策,72小时过境免签实施后,来自英国、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51个国家的公民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票或者相关证明,过境桂林口岸前往第三国(地区),可免办签证在规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

  作为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旅游城市之一,桂林深受境内外游客喜爱,入境游客逐年增加。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介绍,目前绝大部分城市,外籍人士过境停留时间仅限24小时,且限于机场等口岸,不利于过境旅客进行旅游、消费等活动。桂林获批对51国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后,在机场转机的境外游客、商务客人,由于方便快捷、自由度高的免签政策,很有可能从单一的过境变为短途的观光游览,这有利于延长外国游客在桂林停留、旅游、消费的时间。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过境外籍人士的管控措施,桂林已制定《桂林市72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服务管理办法》,在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我市还与广西周边广东、湖南、云南、贵州、海南5省以及广西主要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商签署了动态管控协作办法。讨论建立了6省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过境免签外国人信息通报、案(事)件处置、证件核查以及动态管控等方面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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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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