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夫家 听说福建的惠安女也有类似的风俗。但还是有区别的,壮族不落夫家的妇女有极大的自由,甚至还可以像未婚一样的和异性交往。例如:广西军阀陆荣廷的妻子谭氏就是一个“不落夫家”的妇女,而后和陆荣廷情投意合后改嫁的。壮族社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一个名人竟然娶个二婚为正妻,而后荣华富贵也不离不弃,这在汉族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
阳朔壮族婚俗:"不落夫家"
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 习俗。结婚的当天是在新郎家举行婚礼,并在当天晚上住在夫家,但第二天(有的地方是婚后第三日)新娘就得返回娘家居住。以后,只有到农忙时或节日期间才到夫家参加劳动或居住几天。这样要过两三年后,才可以长期到夫家居住下来。即回娘家长住,在此期间,当地俗称 “不坐家”或“不落夫家”,“布侬”语谓之“木厚真”,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布依”语谓之“厚真”。此种婚姻习俗,不少方志中也有较详细的记载。如说:“依人”“婚日男往女家迎……多数送亲女伴送女至男家,佐二三日,夜间女伴同新娘共枕,新婿鲜能问津者,三日后新娘储婿归宁,母家亲宾,预置冷水于门,伺婿至门则尽量倾泼,须由水阵冲入,多淋漓而后快。一二日后婿归,女不归,已成惯例。遇农忙时节,女始至夫家,稍助工作,工未完而复母家矣。青年男女自由唱歌,唱酬既洽,难免淫奔,或有妊,而遂归夫家同居(俗谓坐家)。或夫妻如仇,数十年不愿规面(俗谓不坐家),因野合而成夫妻者,随处皆有,人亦不以为怪”(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又载,“沙人”“既婚之夕,女随伴多,男女不同室,次日即回女家。值农忙来婿家相助,仍臼回去,必待外娠生子方归”(民国《丘北县志》卷二)。有的志书把此种“不落夫家”婚俗归咎于壮族的早婚,认为“既小无知,何有夫妻之情感,其不维家之恶俗,岂非此故耶”(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 ;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非物质文化遗产——宁明壮族仙(天)琴艺术
 仙琴是宁明县壮族人使用的一种弹拨类乐器, 弹仙琴,在宁明叫“唱仙”、“做仙”, 壮语称为“鼎叮”,是一种流传于宁明县各乡镇的民间传统习俗,寓意求神保佑平安,消灾除害,预兆丰年,现今已逐渐发展成娱乐性的民俗文化活动。 【详细】
广西融水:多彩民俗庆脱贫迎新年(组图)
当日是2021年元旦,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举办“脱贫感党恩·奋进新起点”主题活动,10多堂芦笙队1000多名苗族群众,穿着节日的盛装,欢聚一堂,吹芦笙、踩堂、跳苗舞,庆祝脱贫,欢度元旦。为1月1 【详细】
广西罗城:欢庆依饭节
11月8日,在广西罗城民族文化广场,仫佬族同胞舞动草龙参加民俗巡游(图1)。 当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举行电商大集暨第四届仫佬族依饭文化旅游节。各族同胞身着节日盛装,欢聚一堂,载歌载舞,欢庆仫佬族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