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香鸡(赖学文 摄)
2022年12月13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派阳山林场“八角香鸡”品牌再获第29类家禽(非活)、第35类(广告宣传)图形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为10年。
据悉,该场“八角香鸡”品牌此前已获得第31类(活禽)商标注册证书,此次再获非活禽类、广告宣传类商标,可有效保护“八角香鸡”品牌权益和拓宽八角香鸡销售渠道,充分发挥“八角香鸡”品牌效应。
第29类家禽(非活)商标注册证书(朱新良 摄)
第35类(广告宣传)图形商标注册证书(朱新良 摄)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发布:广西县域资讯共享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