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0日 来源:灵川县宣传部 作者:李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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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潭下镇伊泉种植专业合作社所产南丰蜜桔、砂糖橘,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近年来,该合作社通过培训指导、品牌创立、市场开拓、统一标准等方式,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初步统计,2012年该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的农产品达2400吨,实现销售收入1300万元,社员人均年纯收入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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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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