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04日 来源:桂林红豆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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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讯(记者邓振福)3月28日,桂林市纪委发布消息,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高亮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在高亮之前,兴安县原县委书记阳明、兴安县原县委副书记秦凌云、兴安县发改局原局长蒋运开等十多名党员干部被查处。

  据了解,高亮是湖南湘潭人,曾在桂林市政府办、桂林市发改委工作,2015年5月任兴安县委副书记、县长,跟时任兴安县委书记阳明搭档。2016年5月,阳明任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委书记。2016年7月,阳明任桂林市雁山区委书记。2016年11月15日,桂林市纪委通报,桂林市雁山区委原书记阳明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2月27日,桂林市纪委通报,阳明因严重违纪被“双开”。经查,阳明违反政治纪律,转移财产;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桂林市纪委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阳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阳明被查处之前,兴安原县委副书记秦凌云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兴安县原常委、原统战部部长蒋永静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兴安县政法委原书记冯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被开除党籍。兴安县武装部原政委盘远因受贿,一审被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兴安县建设局原局长孙玉杰,兴安县发改局原局长蒋运开,兴安县住建局原局长唐君和兴安县住建局原党组成员秦定全等十多员官员相继被纪委和检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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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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