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9日 来源:钦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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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浦北县泉水镇泉新社区文书吴永权和村民小组组长赵达进、丁永益在协助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4月至2018年7月,吴永权、赵达进、丁永益在协助泉水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中作风不严实、履职不到位,不及时报停水库移民死亡对象补贴待遇,导致相关部门向已死亡的7名对象继续发放补贴累计9600元。对此,吴永权、赵达进、丁永益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其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多发放的补助金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二、钦南区那丽镇三蔸竹村干部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至2019年,三蔸竹村干部在协助那丽镇政府开展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要求排查上报辖区享受低保金对象死亡信息,导致民政部门继续向已死亡的10名对象发放补贴累计23120元。对此,村党总支部书记黄海、村委会主任吴永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村委会副主任吴永忠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其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多发放的补助金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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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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