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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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横县县委批准,横县纪委监委对横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黄志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志毅在担任横县住建局、水利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宴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资金受到重大损失,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黄志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南宁市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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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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