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邹庆浩同志挂任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挂任期二年);
贾文龙同志挂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挂任期一年);
胡建奇同志继续挂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一年;
黄开道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索申敬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于英杰同志(女)任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
免去何有成的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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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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