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09日 来源:当代广西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邹庆浩同志挂任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挂任期二年);

  贾文龙同志挂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挂任期一年);

  胡建奇同志继续挂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一年;

  黄开道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索申敬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于英杰同志(女)任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

  免去何有成的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