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谢小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灵政干〔2022〕5号)
经研究决定:
谢小明同志任灵川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兼);
刘胜伟同志任灵川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兼);
李富文同志任灵川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兼);
赵敏艳同志任灵川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兼)。
灵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邹广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灵政干〔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邹广谋同志任灵川县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免去石勤强同志灵川县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职务。
灵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慧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灵政干〔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慧强同志任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灵川县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兼),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李国林同志任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八里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喻丽华同志任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尊友同志任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骆文娟同志任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阳影同志任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毛露遐同志任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潭下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文跃同志任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国婷同志任灵川县司法局海洋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倪盈盈同志任灵川县司法局大境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陶琦同志任灵川县司法局灵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黎海燕同志任灵川县司法局三街司法所所长;
秦好忠同志任灵川县司法局灵川镇司法所所长;
莫志辉同志任灵川县司法局潭下司法所所长;
黄毅同志任灵川县司法局九屋司法所所长;
全子轩同志任灵川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海珍同志任灵川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君芳同志任灵川县商贸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灵川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蒙小兰同志任灵川县商贸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丹同志任灵川县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辉同志任灵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灵川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曾晓凌同志任灵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灵川县商贸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建秋同志任灵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灵川县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忠同志任灵川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钊尔同志任灵川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韦智海同志任灵川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丽萍同志任灵川县林业综合服务发展中心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黄玉华同志任灵川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泽靖同志任灵川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蕾同志任海洋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鸿贵同志任潭下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丽华同志任公平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经本兵同志灵川县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免去秦胜武同志灵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兼)职务。
灵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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