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05日 来源:北海市人大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环志辞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环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4年9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石 全的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陈炎招为北海市水利局局长;

  潘 娟(女)为北海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学军的北海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周水祥的北海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潘 娟(女)的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吴 华为北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苏 骅(女)的北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黄思盛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彭 湘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黄思盛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彭 湘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西西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