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8〕1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6日
广西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广西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要求,以广西特色中药民族药、化学药和医疗器械为重点发展方向,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为基本路径,以建基地、培骨干、创品牌、调机制为着力点,大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和原料药材基地建设,开发一批区域优势品种和著名品牌,加快培育新动能,提升产业规模,做大做强现有生物医药骨干企业,推动广西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形成产业跨越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发展。
巩固壮大中药民族药,加快发展化学药,培育发展生物制药,提升发展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推动广西生物医药产业规模效益较快增长。
坚持聚集发展。
支持优势企业加强要素整合,推动品种技术向龙头企业集中,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
加强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骨干企业为依托,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协同创新,加快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以中药民族药为主导的生物医药产业整体实力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业的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地。
1.产业发展目标。
全区生物医药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中药民族药600亿元、化学药200亿元、生物技术药和医疗器械200亿元)。
2.企业发展目标。
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生物医药龙头企业1—2家,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至50亿元之间的生物医药企业6—8家;排名前20位的重点生物医药企业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区生物医药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
3.重点品种发展目标。
形成2—3个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重磅品种,4—6个年销售额在5亿元至10亿元之间的拳头品种,15个年销售额过1亿元的优势品种;推动品种结构优化升级,使重点医药品种年销售收入占全行业医药品种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5%以上。
4.技术创新发展目标。
力争创新研发新药1—2个,仿制境外或境内化学药、生物制品2—3个,中成药六类以上新药3—4个;研发上市三类医疗器械新产品2—3个。
5. 集聚发展目标。
力争建成1—2个工业产值超300亿元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合理的产业体系。
1.重点发展特色中药民族药产业。
突出广西中药民族药产业特点,传承和发掘传统优势,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中药民族药,加速实现中药民族药产业现代化。加快推动壮药瑶药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推动壮药瑶药进入《中国药典》。鼓励中药壮药瑶药制剂发展,推动重大中药壮药瑶药的新药创制和产业化。中药重点发展心脑血管系统、跌打损伤、妇科儿科、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类用药和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壮药重点发展治疗风湿病、肩周炎、痛症、肿瘤类用药;瑶药重点发展治疗妇科疾病、皮肤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骨伤、偏瘫类用药。实施大品种战略,支持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先进制药工艺和制剂技术,对广西传统名优中成药及传统名方、经典验方进行二次开发,形成新的增长点。
2.大力发展化学药产业。
以提升化学药质量、规模和效益为目标,按照制剂优先、原料药协同发展的思路,加强新药研发和生产的关键技术研究,提高化学药制剂水平。发挥广西在抗感染、抗肿瘤、抗疟疾、抗喘、解热镇痛、心脑血管系统和防治神经性疾病等领域的优势,加大新药自主创新力度,鼓励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化合物。巩固大宗原料药市场,重点发展小品种原料药,支持原料药企业提升装备水平,积极采用酶化合成、生物转化、膜技术、结晶技术等共性技术,提高原料药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加快经皮给药、经粘膜给药、靶向给药和缓控释制剂、长效制剂等化学药新制剂的发展。
3.培育壮大医疗器械产业。
鼓励发展创新型医疗器械产业,大力推进临床医学检验设备及器械开发制造、重大医疗仪器设备制造、放射影像产品制造、全科诊断系统设备制造等项目规模化发展,重点支持体液分析仪、血糖检测仪、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机高频头、高频高压医用X 光机、全科检测设备、洁牙设备、介入诊疗手术床、诊断类试纸、试剂盒、注射泵、无菌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等优势产品加快发展。积极引进发展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高质量基因测序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等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形成产业链。
4.积极发展生物技术药物产业。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壮大血液制品、生物酶制剂、治疗性基因工程药物等广西优势品种,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疫苗、重组蛋白类药物和单克隆抗体等生物药新兴领域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积极引进国内外生物药龙头企业和新药品种及先进技术,提升广西生物技术药物产业规模化生产能力。
5.积极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
充分利用北部湾区域丰富的海洋资源,提取高价值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加快发展以珍珠、中华鲎、海蛇、海马、海龙、海星为原料的多糖、蛋白质、氨基酸、酯类、生物碱类、萜类和甾醇类等海洋药物,加快海洋药物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二)实施引领发展三大工程。
1.
依托生物医药产业核心企业的品牌、技术、资金等优势,扶持培育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的重点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区内龙头企业采取技术改造、新药研制、并购重组、产能提升、市场开拓等方式,促进品种、药号、技术、渠道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应,力争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大型生物医药企业集团。聚焦各子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支持其生产线改造与扩建,引导其通过兼并、收购、合资等方式做大产业规模,鼓励其做大做强创新产品,形成品牌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重点扶持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成药重点扶持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药重点扶持广西慧宝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桂林八加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药重点扶持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医疗器械重点扶持桂林优利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本土企业做大做强。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生物医药行业领军企业到广西投资兴业。扩大开放力度,大力推动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合资合作,提升企业竞争力。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会同相关企业及科研院所,建立全区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等产业联盟,充分发挥产业联盟在协同创新、示范应用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围绕龙头企业,配套发展一批技术精、质量高的医药中间体、辅料、包材等中小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结构。支持与上海久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区外投资引导基金合作,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优质产业项目落户广西,鼓励在区外发展的广西籍优秀企业家回广西发展置业。
打造特色知名品牌。围绕特色资源优势,重点抓好特色中药民族药、化学药、医疗器械、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鼓励做大做强创新产品,形成品牌优势,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强链延链补链工程。
以医药骨干企业和名优产品为龙头,以生物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链配套发展为主线,加强广西医药原料生产、药物新剂型及新型医疗器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产品检测、产品包装、物流配送、市场营销、人才培训、信息传导、医药储备产业体系建设,延伸生物医药产业链,提高生物医药产业质量和效益,增强广西生物医药产业总体实力。
做强医药制造链。支持区内龙头企业整合资源,鼓励医药和化工、医疗器械和装备、中药材和中成药、原料药和制剂企业强强联合,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企业集团。以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做强涵盖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基地、中药材交易市场、现代物流中心等业务的中药饮片产业链。以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为龙头,打造集现代化中药及保健食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分销及推广为一体的“农本方”浓缩中药配方颗粒产业链。以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强中成药、天然药物的研发和生产,做强涵盖中药前沿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以及老产品二次开发在内的中药民族药制剂产业链。以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强化学药物研发,加强名优产品二次开发,做强包括片剂、胶囊剂、注射剂、原料药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化学药产业链。医疗器械以桂林优利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充分发挥桂林市医疗器械产业基础较好、南宁市医疗资源丰富、柳州市机械装备制造业较发达的资源优势,支持桂林奥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桂林紫竹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南宁一举医疗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引进和培育涵盖新型医疗器械研发设计、医疗器械生产制造、产品检测、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医疗器械产业链条,打造桂林、南宁、柳州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区,提升广西医疗器械产业规模和质量水平。以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为龙头,支持其基因工程药品研发,拓展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两大国家一类新药市场份额,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基因工程制药生产基地。
延伸中药材种植养殖、医药制造和医药流通链。支持玉林市依托“中国南方药都”的品牌优势,打通“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第三方检验—中药提取及加工生产—销售”全产业链,重点发展中药提取产业、药妆产业。鼓励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下游医药流通龙头企业整合资源,投资、并购现有生产企业,向医药生产制造、中药材种植养殖和产地初加工领域延伸拓展产业链。鼓励区内医药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扩大广西生产的医药产品终端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培育壮大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企业和精深加工企业,建设道地、大宗优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积极打造广西产药材行业知名品牌,保障中成药民族药大品种和中药饮片的原料供应。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健康养生产业融合发展,在种植养殖、制造、物流、医疗、健康管理等产业链上培育新业态。
延伸医疗技术服务产业链。支持南宁医疗技术服务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以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为龙头,加快推进产品研发、制造等各环节的高效整合,通过医疗检测设备和医用耗材大量实际使用产生的数据积累,促进医疗检测设备和医用耗材产品优化升级,逐步构建以研发为先导、以制造为核心、以医疗检测为市场终端的医疗技术服务产业链。
加快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链。积极联合区内外高端科研力量、优秀管理团队,建立完善符合国际规范的海洋药物创新体系和功能完备的海洋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加快推动北海海洋生物科技园建设,培育壮大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兴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本土海洋医药骨干企业,积极引进国内海洋生物医药龙头企业和研发团队入园,打造海洋中药材养殖、海洋药提取、生产、质量检测和研发等海洋药物全产业链。
3
加强药物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托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南特色民族药物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家级创新平台为核心,以全区各级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为载体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将新药研发和医疗设备新品创制作为自治区级科研支持的重点,在项目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并积极帮助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创新资金的引导作用,选准企业、选准项目,加大力度支持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广西医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组团申报国家(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组建联合实验室,支持和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积极进行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提升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化服务能力。依托医药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促进医药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医药产业外包服务支撑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合同加工外包、信息咨询、数据存储和服务、国际申报等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要通过新建或利用已有资源,改造建设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开放共享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南宁、玉林市等地建设中药材技术工程中心、中药标准品制备中心、中药材信息平台和中药材仓储中心。建立技术和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加快生物医药营销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物联网与生物医药产业的融合,构建产销一体化联盟。
(三)打造四大产业基地。
以南宁、桂林、梧州、玉林市等城市为重点,加快打造配套设施完善、特色功能突出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立完善公共科研、生产、质量检测、销售及品种报批等服务平台,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南宁市:
以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隆安宝塔医药产业园为载体,重点布局生产妇科、呼吸系统、增强免疫功能类中药民族药和抗感染药,心脑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皮肤科类化学药以及医用放射影像产品、医用诊断X射线高频高压发生器类医疗器械,打造链条完整的特色医药健康产业基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集聚发展创新药物、生物制品、医药研发服务等,打造成为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着力引进、建设一批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及相关配套产业企业和项目,打造成为广西最大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隆安宝塔医药产业园重点打造科研开发—种苗繁育—药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的新型“科、农、工、商”结合的广西天然药材开发全产业链。力争到2020年,南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桂林市:
依托现有较为健全的中西药产业基础,独特的基因生物研发技术和初具规模的医疗设备产业体系,重点布局生产泌尿系统、呼吸系统、风湿骨伤类中药民族药以及植物提取物,抗疟、抗肿瘤、抗感染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诊断、检验及齿科类医疗器械以及基因工程、单克隆抗体类生物技术药,积极打造广西特色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生产基地。进一步发挥喉口类、抗泌尿系统感染、心脑血管类、抗眩晕等中成药的产业优势,加快研发和推广抗肿瘤、抗血栓、抗血管硬化等特效中药新产品。立足青蒿琥酯、左旋咪唑、紫杉醇等系列优势产品,实施资源整合,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市场份额。充分利用罗汉果、银杏等特色植物资源优势,以特色植物资源成分分析、功能性试验、终端产品开发为发展方向,建设植物资源检验检测平台,着力推进特色植物资源在医药保健方面的发展和应用。充分发挥现有临床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超声波洁牙设备等方面的生产研发优势,进一步巩固现有的生化分析仪、牙周治疗仪、光固化机等优势产品的市场,以高端医疗诊断仪器、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研发、远程诊疗移动医疗设备和系统为发展方向,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加快发展。力争到2020年,桂林市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梧州市:
以龙头企业和梧州中盟医药产业园区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中药民族药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重点培育生物技术药、中药民族药,进一步巩固在心脑血管、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跌打损伤、妇科、保健等方面的传统优势产品,重点生产一类新药原料药、颗粒剂、糖浆剂、微晶纤维素等产品,打造以中成药、岭南医药保健品开发为主导的梧州中药民族药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梧州中盟医药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支持梧州医药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盟国际医药产业研究院、天然提取物和保健品生产基地、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基地、医疗器械创新港等建设,将梧州打造成面向东盟、对接粤港澳地区的医药产业成果转化重点基地。力争到2020年,梧州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170亿元。
玉林市:
依托“中国南方药都”的品牌优势,围绕中药民族药全产业链进行深度拓展和融合。以加快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为核心,突出做大做强骨伤、肝胆、皮肤科用药类中成药民族药、中药饮片等核心产业。以玉林银丰国际中药港为基础,打造涵盖药材交易、香料交易、仓储、物流、质量监管等领域商贸功能配套齐全的“中国南方药都”商贸城,打造面向东盟的现代中药材交易市场。力争到2020年,玉林中医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四)加快原料药材基地建设。
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及重大疾病原料药广西基地建设,加快广西基地种质资源库、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加大罗汉果、八角、鸡血藤、广豆根、田七等独有优势品种、资源优势品种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打造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基地、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做到药材种植养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引导区内外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的模式开展原生态、仿生态种植养殖中药材,鼓励医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种植养殖和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领域延伸拓展产业链。加快南宁千层塔、穿山甲基地,玉林金线莲、穿心莲基地,柳州钩藤、肿节风基地,桂林罗汉果、山银花基地,梧州两面针、金樱子基地,钦州莪术、凉粉草基地,贵港山药、鸡骨草基地,贺州鸡血藤、千斤拔基地,百色田七、广豆根基地,河池肿节风、功劳木基地建设,打造广西中药材种植养殖核心基地和辐射基地集群。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产业发展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科技厅、农业厅、财政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林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会同相关医药行业管理部门,建立自治区层面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统筹研究推进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
1. 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统筹安排自治区产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大力支持重大成果产业化、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品种原料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国家重大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配套等重点领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全区各地加大力度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2.设立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各类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滚动发展的原则,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基金设立。重点支持区内生物医药企业的新药械产品产业化、企业及产品品种的兼并重组和技术转让。鼓励生物医药产业相对集中的市、县(市、区)参照自治区做法,设立区域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
(责任单位:自治区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
3.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积极开展高新技术医药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和企业(公司)债券。鼓励医药企业采取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信托融资、基金融资等形式实现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园区通过打捆的方式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中小生物医药企业发展。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1.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全力争取广西名优医药产品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外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帮助企业申请药号批文。对符合条件的广西创新医药产品、名优产品,依法依规鼓励优先纳入广西增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政府采购范围。
(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鼓励使用区内生产的药品。同等条件下,鼓励全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药品集中采购入围目录内广西生产的药品,提高区内生产的药品采购比例。对我区生产符合药品集中分类采购条件的药品,及时挂网供医疗机构选采购。
(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质监局)
3.支持区内生产的医药产品扩大终端销售。鼓励医药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提高医药商业公司配送能力,健全完善流通体系,扩大区内生产的医药产品终端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支持医药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企业开拓区外市场,拓展国际市场。
(四)支持新药创制和产品产业化。
(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1.编制新药研发和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申报指南,通过自治区本级创新驱动资金或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的新药研发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重点扶持区内生物医药企业进入三期临床试验的中药民族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新药创制项目以及取得三类医疗器械临床批件,进入临床试验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医疗器械开发项目。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2.支持重点产品产业化。对新获得中药民族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家一类新药证书的药品,首次产业化的国家三类医疗器械证书的医疗器械创新产品,以及对仿制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并获得国家批准文号实际投产的,通过申报科研项目资金和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方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3.支持建设若干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工程(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博士后工作站等新药研发平台。对广西生物医药企业购买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在区内转移转化且实现产业化的重大项目,根据新增销售额情况,按技术交易额20%—5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责任单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厅、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研究制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奖励措施,确保一致性评价工作顺利完成。对临床需求量大、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仿制药,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一品一议”扶持政策,开辟优先服务渠道,并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生产企业及品种,在基建投资、产业基金、医保支付及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六)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责任单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进军大健康、医疗服务等关联产业。对整体或部分迁入广西的区外医药生产企业,或跨市整体迁建的广西医药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优先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并联审批,对被兼并企业的生产范围、注册批准文号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变更到兼并重组后的医药生产企业;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落实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兼并重组或新引进的区外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试行注册资料互认制度。
(七)支持中药材保障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海洋和渔业厅)
重点扶持一批桂产道地大宗优质中药材品种的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与品牌化基地建设以及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药用植物4.0计划,构建用于药用植物新资源与健康产品智能创制的药用植物4.0平台。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牵头编制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引导和鼓励支持广西中药民族药骨干企业、国有林场和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的投入。
(八)支持壮瑶民族药发展。
(责任单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加强壮药瑶药挖掘整理和壮药瑶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完善壮药瑶药协同创新体系,加强壮药瑶药科学研究,完善壮药瑶药科研评价体系和相关标准体系,推动壮药瑶药制剂发展。建立有序完善的壮瑶民族药品种(制剂)进入广西医保目录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壮药瑶药品种(制剂)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鼓励医院扩大壮瑶民族药品采购、使用,加快制定壮瑶民族药院内制剂在紧密型医联体内年度调剂使用审批和医保报销制度。
(九)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加强对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到广西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启动资金和完善的生活保障。加大高水平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与国内外医药领域知名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培养环境。加强本地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满足医药产业发展对高端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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