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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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4月17日印发《关于奋战一百天攻坚二季度稳住上半年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统筹推进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全力奋战一百天、攻坚二季度,稳住2020年上半年经济增长,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力发挥投资项目拉动增长的关键作用

  (一)狠抓一批重大项目开工。聚焦抓产业抓投资抓项目,加快项目投资许可、用地审批、施工设计等前期手续办理,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后补制度,“不见面”完成项目开工前各项审批事项。对计划2020年下半年开工项目提前到6月底前开工的,给予适当前期工作经费补助。力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二季度新开工51个、总投资506亿元、完成投资15亿元。重点推进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二期、南宁国际文化旅游休闲聚集区一期、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中国电信东盟国际信息园数据中心、中国移动5G基站、南宁五象云谷数据中心、巴马基金数字小镇、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铜钛磷绿色循环产业基地一期、东兴十八方跨境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南宁铝合金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高峰智慧物流城、防城港生态铝基地电解铝(40万吨)等项目开工。

  (二)加快一批重大项目续建。实施精准服务,强化施工管理,着力解决项目建设的堵点痛点,加快“双百双新”、“五网”大会战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更多实物量。力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二季度续建818个、总投资16830亿元、完成投资765亿元。重点推进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华谊工业气体岛、华昇氧化铝一期、惠科移动智能终端、桂林文化旅游城、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巴马至凭祥(友谊关)公路、欧卡罗家居等项目续建。争取桂东电力贺州燃煤电厂近期获批移出停建名单并重启建设。

  (三)实现一批重大项目竣工。对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力争实现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二季度竣工23个、总投资186亿元、完成投资20亿元。重点推进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玉林福绵机场、上汽通用五菱E200Plus、柳州电信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桂林智能电子三轴稳定器产业化基地、银海铝业年产10万吨铝扁锭、凭祥平而口岸管理和货物监管中心等项目投产。

  (四)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储备项目采取“随时申报、每周审核”工作机制,加快储备项目入库和出库效率,促进更多储备项目尽快转化为在建项目。二季度谋划储备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129个、总投资2306亿元,重点储备钦州恒逸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防城港盛隆冶金冷轧配送高强钢加工、黄桶至百色铁路、崇左至凭祥城际铁路、玉林福绵生态针织基地等项目。

  二、着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五)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新模式发展。联动全区限额以上商旅文化企业、零售门店和餐饮门店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壮美广西·三月三暖心生活节”活动取得实效,带动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力争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快速增长,推动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恢复性增长。

  (六)扩大汽车消费。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延长政策,支持区内整车制造企业让利于民,对车企补贴消费者竞价费用给予相应奖励。联合全区汽车流通行业主机厂和700多家4S门店,举办“在线直播·云上购车”等汽车促销活动,力争二季度汽车整车销量突破8000辆、销售额突破8亿元。从2020年5月1日起,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七)全面提振文化旅游消费。支持文旅企业恢复生产,鼓励景区开发个性化、特色化“安心游”产品,开展“百趟专列进广西”“广西人游广西”等系列促销活动,实施车票、门票打折等优惠政策,力争二季度全区458家星级酒店、869家旅行社、557家A级景区全面复工,实现游客总人数和旅游消费恢复性增长。支持符合条件的景区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文化休闲区、艺术街区、特色书店、剧场群、文化娱乐场所群建设。

  三、着力稳外贸稳外资

  (八)稳定出口贸易。突出抓好重点出口项目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工作,加强对汽车、机械、电子产品等行业跟踪和服务,指导和服务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线上办理报关业务,实现出口退税、外汇结转便利化。2020年5月举办广西与东盟国家商品网上交易会,组织企业“云参展”承接新订单。2020年6月底前对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试行简化申报措施。加快推进华立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建设,打造沿边开放和落地加工新样板。

  (九)保持进口贸易平稳。稳定石油、煤、铁矿、大豆、铜精矿、食糖等大宗商品进口。优化调整广西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边境互市贸易进口商品种类,加快推进东盟食品和农产品准入,优先保障落地加工企业原料需求。优化通关查验流程,推广边境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整进整出”模式,加大边境互市贸易进口落地加工商品移动申报APP应用力度。对边境贸易互市进口商品按最低查验率实现快速验放,对边民互市进境鲜活农产品试行分层查验模式。制定进境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工作方案,争取海关总署支持我区开展试点工作。

  (十)深入实施“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湾企入桂”行动。大力推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香港众诚(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润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强优企业落户广西。组织开展央企广西行活动,围绕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开展专题推介。强化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建设,有序推进PPP模式,加快“民企入桂”步伐。建立在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直通车机制,制定外资项目清单和工作方案,协调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湾企入桂”行动,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和双向“飞地”园区,大力引进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广西-东盟产业链合作体系。

  四、着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十一)加快推进“新基建”。出台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和建设规划,统筹推进5G、数据中心、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建设,储备“新基建”项目500个以上、总投资超过6000亿元。加快中国移动5G基站、中国东盟大数据中心、北部湾智慧港口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二季度开工建设鲲鹏生态产业园,实现平安跨境金融数字化平台、平安互联网医院和高端医疗中心等项目落户广西。

  (十二)培育工业新增长点。出台推进疫情防控结束后新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柳州智能家电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力度,突出抓好“5个50”重大项目(50个双百产业项目、50个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重大产业项目、50个新兴产业重大项目、50个轻工产业重大项目、50个产业园区),确保二季度实现开工31项、竣工14项,完成投资210亿元。狠抓特色产业园区创建,力争二季度建设标准厂房2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推动工业企业通过技改扩能、流程优化、轮班加班等方式,开足马力增产达产。

  (十三)壮大新兴服务业。加大对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泛糖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力港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京东新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凡普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优活跃劳务有限公司、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广西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广西易龙大皇蜂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等支持力度,促进龙头企业快速增长。着力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业龙头企业。谋划推进一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等新兴服务业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我区新兴服务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示范街区,有力促进城市消费。大力支持医疗服务、养老照料、体育消费、健康旅游等大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南宁万有国际旅游度假区、北海银基滨海国际健康城、明阳国际健康城等重大文旅项目开工建设。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利用新型社交软件维护客户关系和拓展客户资源,推广应用非接触式服务交易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交融互补,扩大新兴消费。

  五、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应

  (十四)保障粮食生产。分解下达2020年416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和1358万吨产量任务,建立早稻生产调度制度。加快细化中央扶持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补贴精准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双季稻面积,分区分作物抓好春耕生产,加强农业减灾防灾和病虫害防治。

  (十五)抓好养殖业生产。细化分解国家下达我区2020年末存栏1760万头生猪生产任务。扩大能繁母猪养殖和生猪规模养殖,力争二季度月均生猪出栏量不少于90万头。抓住4月份水温气温回升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投苗放养,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浅海滩涂贝类底播、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等生态养殖。(十六)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供应,推动保供基地建立完善数据库,畅通蔬菜、水果、肉蛋奶等农产品流通渠道。充分发挥流通企业和农村电商作用,推动点对点、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优质家禽加工、储存能力建设,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扩大鲜活农产品收购,促进农产品顺产顺销。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七)加强援企稳岗和就业保障。对开发出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延长至2年。积极推进“职等你来就业同行”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集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十八)稳定增加居民收入。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130元,相应增加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鼓励个人投资者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市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强化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将2020年3月至6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政策范围。

  (十九)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大猪肉、禽肉、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在2019年已完成国家下达的8800吨猪肉储备任务基础上,新增储备6000吨,按3∶7比例分配到自治区、设区市两级。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开展保供稳价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4月下达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5530万元和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150万元,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季度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6600万元,支持10个易地扶贫安置点义务教育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力争2020年6月底前支出进度达70%。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2020年4月底前所有扶贫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全面复工复产,6月底前“四大战役”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七、着力强化政策支持

  (二十一)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加快下达2020年自治区本级项目建设类财政专项资金,力争上半年支付率超过50%。对下达投资计划后超过5个月仍未开工的项目,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项目融资对接推进机制,用足用好1000亿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融资专项资金。

  (二十二)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做好国家反馈广西专项债券项目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发行国家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到项目并立即使用。谋划储备一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做大项目储备规模。加快提前批准的519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力争2020年6月底前全部形成实际支出。落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和项目配套融资的支持政策,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十三)抢抓发行特别国债重大机遇。做好向国家申报的总投资7500亿元、申请中央资金2628亿元的6395个特别国债项目跟踪工作,抓紧谋划申报一批新的重大项目。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力争2020年3月底前下达的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计划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二十四)加大金融保障力度。用足用好“复工贷”、国家开发银行60亿美元外汇专项优惠利率贷款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一带一路”项目和企业给予开发性金融支持。力争2020年6月底前企业债券获准发行280亿元。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完善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力争2020年6月底前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企业15000家以上,发布融资需求1200亿元以上,撮合融资200亿元以上。(二十五)持续开展实体经济降费。组织开展有色金属、冶金、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电力市场化专场交易,实现220千伏电解铝用电到户综合电价0.365元/千瓦时,加大电解铝收储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10千伏大工业用户(两部制用电)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实现两部制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我区生产医疗防疫物资企业,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予考核。进一步降低桥隧比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出台进一步降低北部湾港口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方案。

  (二十六)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五网”项目(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双百双新”项目、“5个50”项目、脱贫攻坚“四大战役”项目,以及单独选址重大项目等(除按自治区规定的项目中商服、商品住宅用地须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外)用地指标试行核销制,由自治区统筹保障。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一致性处理,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除依法须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征收的建设用地外,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和委托设区市审批土地征收的,由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诺在供地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事项,可批准土地征收。

  自治区成立综合精准施策工作专班,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和统筹协调,确保本措施落到实处。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担当尽责、积极干事创业,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各项稳增长工作和政策的落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本措施执行期限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6月30日。执行期间,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国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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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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