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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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精神,促进我区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海洋强区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向海发展意识,聚焦国家跨周期调控新政策,把“打造好向海经济”作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立足海洋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海洋的巨大潜力,推进陆海统筹和江海、山海联动,拓展蓝色发展空间,构建向海通道网络,健全向海经济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推动海洋强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向海产业壮大、向海通道建设、向海科技创新、向海开放合作、海企入桂招商、碧海蓝湾保护”六大行动,到2022年,全区向海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向海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向海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向海通道网络逐步完善,向海开放合作深化拓展,向海科技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以海洋经济、沿海经济带经济、向海通道经济为主体的向海经济生产总产值达到4600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由2019年的15%提高到2022年的20%。

  二、重点行动

  (一)向海产业壮大行动。

  坚持陆海统筹规划引领,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和“港产城海”融合的发展思路,推动陆海经济联动发展,支持各市重点发展3-4个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向海发展的主导产业聚集基地,加快健全向海经济现代产业体系。

  1.提升海洋资源保障能力。实施海洋资源全面调查,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向海经济发展规划和向海产业发展规划,优化海洋空间和向海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对海洋生物、矿产、可再生能源等自然资源,海域、海岛、海岸带等空间资源以及海洋生态资源的勘查,形成优势资源“一类一策”,稳步推进海洋油气、风电、海砂、海洋微藻、海水珍珠、鲎等特色资源产业化和规模化。推动建立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和天然产物库。到2022年,基本建立全区地理国情信息数据库,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数字化海洋经济“一张图”,形成广西海洋资源开发指导目录。(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地矿局,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市人民政府)

  2.打造绿色临港产业集群。以港口和临海产业园区为载体,开展关键产业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打造“三千亿级”高端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围绕精品化、链条化,推动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金川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二次创业”。打造“三千亿级”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华谊钦州、广西桐昆、浙江恒逸、北海液化天然气、中石化北海炼化等项目建设。打造“三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快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惠科电子北海产业新城等项目建设。打造“千亿级”林浆纸产业集群,加快金桂浆纸二期、太阳纸业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打造“千亿级”轻工食品产业集群,推动中粮、大海粮油、北港油脂等绿色健康品牌发展。打造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培塑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产业链和装备制造业基地,推进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二期)、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广投北海电厂、云朗科技园、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等项目建设。到2022年,实施临港产业重大项目51个,项目总投资约3281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3.辐射带动腹地特色产业。围绕陆海产业链整合,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优势,带动腹地特色产业向海开放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国内国际双循环。沿海三市重点加强与内陆地区产业协作,共建“两地双园”,增强对腹地产业的辐射带动。南宁市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充分发挥向海通道核心作用。柳州市推动汽车、智能装备制造、轻工、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在引导和支持重点产业、重大物流向海发展上作示范。玉林市以龙潭产业园为重点,着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加快港产城融合向海发展。桂林市重点加快陆海旅游康养、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主动“北联”中南地区向海发展,加快对接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建设。贺州市重点发展绿色高端碳酸钙和健康制造产业,积极推动桂东海铁联运班列常态化,扩大与沿海地区联动发展。梧州、贵港市重点提升做实珠江-西江经济带,促进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再生资源等产业江海联动。百色、崇左、河池、来宾等市重点推动贸易加工、金属新材料、食品制造、生态旅游和大健康等产业边海联动、山海协作。到2022年,全区各市分别打造向海产业链1-2条,南宁、柳州、北海、防城港、玉林等市各建设1个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钦州市建设1个向海经济聚集区。(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北部湾办、海洋局)

  4.升级发展向海传统产业。

  ——现代海洋渔业。打造一批现代渔港经济区,升级改造北海内港、南澫、钦州犀牛脚、防城港企沙中心渔港,重点推动北海、南澫、钦州、防城港4个渔港经济区建设。积极推进“蓝色粮仓”和“海洋牧场”工程,加快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北海银滩南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重点推广深海抗风浪网箱生态养殖。壮大海产品精深加工业,建立北海、防城港市海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和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防城港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华立边境深加工、北海福达国际农商冷链项目建设。到2022年,全区海洋水产品总产量达219万吨以上,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值达76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产业。强化海陆运输资源整合,拓展向海交通运输网络。增开北部湾港至东南亚、东北亚地区及东盟国家的直达航线,开辟北部湾港至欧美、非洲等地区新的远洋航线,稳固优化北部湾港至香港“天天班”,加增开行至新加坡班轮,常态化开行与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等省(市)班列。重点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航空物流枢纽和国际铁路联运物流枢纽,加快建设南宁、防城港、钦州、崇左等市物流核心节点,提升向海交通运输业综合物流水平。到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总量年均增长8%,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4亿吨,年均增速达15%以上;力争集装箱吞吐量达到700万标箱,年均增速达20%以上;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输量力争突破35万标箱。(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关市人民政府)

  ——文旅产业。统筹创新江海、山海、边海旅游线路,培育北部湾休闲度假游、中越边关跨国风情游、海上丝路邮轮游、西江生态旅游等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加快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中越德天-板约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形成文旅与大健康山海协作新路径。促进“陆-海-岛-山-边”向海文旅产业联动发展,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增效,加快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和北海邮轮母港建设步伐,推进巴马国际长寿养生胜地升级发展。培育向海文旅新业态,充分发挥“海丝”文化影响力,重点培塑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文化品牌。到2022年,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20个以上、旅游度假区5个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5.壮大向海新兴产业。

  ——培育海上风电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开发海上风电资源。培育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海上风电产业,以风电开发和配套产业链建设为重点,以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和海上风电产业园为核心,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业及海上风电服务业集群发展,逐步形成“双园三中心”发展布局。重点推进北部湾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风电和海上牧场试点项目、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广西海上风电产业园南宁风电科技园等骨干项目建设。到2022年,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初步构建,力争年产风电装备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初步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海洋局,广西海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重点培育现代远洋船舶修造、海洋装备零部件和配套设备、海洋新材料和清洁能源等产业。推动新装备向深远海生产设备和船舶设备聚力发展,新材料向高性能化、高智能化发展,新能源向清洁环保、规模化方向发展。推进中船钦州大型海工修造及保障基地、北海南洋船舶海工装备综合体及玉林龙潭产业园、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动钦州卓能锂电、北海信义玻璃、玉林锂电新能源材料和金属新材料等项目建设。推进防城港和钦州港生物柴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分布式能源等项目建设。推动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三期)、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建设。到2022年,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总产值实现新突破。(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生物制药产业。推动内陆与沿海生物制药企业合作,开展新型海洋生物制药产品及产业化示范研究,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制药及生物制品领军企业。打造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涉海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创新赋能中心建设。培育壮大广西慧宝源、北海兴龙生物、国发海洋生物等龙头企业和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广西阿蚌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海生巴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本土特色骨干企业,重点发展抗癌药、创新药、仿制药、保健品及检测试剂。发挥南宁、柳州、桂林等地医疗技术和人才优势,引进和培育医疗器械产业链。到2022年,生物制药产业年均增速15%。(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海洋局、中医药局)

  (二)向海通道建设行动。

  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牵引向海高速大能力铁路、公路建设,打通通江达海关键节点,加快民用机场建设,形成陆海空一体交通网。

  6.推进陆海联动通道建设。东线方向:推动东线向海通道扩能升级,加快建成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项目,建设南深高铁(南宁至玉林段、玉林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合浦至湛江高铁、合浦至铁山港铁路、松旺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等项目。中线方向:推动打通向海通道关键节点,建设贵阳至南宁高铁、吴圩机场至隆安高速公路、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加快推进横县至钦州港高速公路、南宁至北海高速公路、钦州北环线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西线方向:推动西线向海通道实现全面贯通,建设天峨至北海高速公路,加快推进黄桶至百色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最后一公里”方面:推动向海通道瓶颈有效突破,建成铁山港至石头埠铁路支线、广西沿海铁路钦港支线扩能改造等项目,建设防城港至东兴铁路、龙胜至峒中口岸高速公路、钦州至北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到2022年,重点实施29个向海陆路通道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414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7.推动江海联通通道建设。加快重点航道和通航设施建设,联通西江航运干线与北部湾港口,形成通江达海的新通道。重点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推进内河“一干七支”航道建设。加快推进长洲枢纽五线船闸和大藤峡枢纽二线三线船闸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加快建设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等项目,建成右江航道整治工程、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等项目。到2022年,重点实施8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351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北部湾办、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8.打造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加快编制完成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发展规划,按照建设智慧港、现代港、绿色港、枢纽港的要求,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辐射带动无水港建设。重点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等项目。提升北部湾港深水航道通过能力,建成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北海国际客运港航道扩建、防城港企沙港区潭油作业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等项目。力争开工建设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北海港铁山港区30万吨进港航道等项目。推进沿海港口型物流枢纽、联运物流中心和内陆各市国际铁路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实施31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97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9.推进空港出海通道建设。重点加快南宁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建成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南宁机场国内公共货站二期及柳州机场新建联络道等项目,推动防城港机场、贺州机场、桂平军民合用机场、百色机场改扩建、北海第二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到2022年,实施3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94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市人民政府,广西机场管理集团;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向海科技创新行动。

  聚焦海洋开放开发,推动高新科技资源向海集聚协同创新,培育壮大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和企业,鼓励开展向海科技国际合作。

  10.强化向海科技创新支撑。加强内陆与沿海的科技合作,突出抓好涉海企业创新孵化服务中心平台能力建设,加快建立陆海协作的科创平台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支持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和“双一流”高校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逐步打造成为我区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推进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建设。培育创建国家级海洋重点实验室。探索组建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政府智库为一体的综合性海洋研究机构。大力引进、培养和使用海洋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开辟服务高端人才绿色通道,落实“人才服务绿卡”政策待遇,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到2022年,涉海领域建设不少于5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以及一批有区域特色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新型技术研发机构。(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有关市人民政府)

  11.壮大向海科技企业群体。围绕培育向海经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一批涉海领域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形成向海经济创新示范产业链。重点推进玉柴、南南铝、柳工、上汽通用五菱等骨干企业智能工厂建设,形成产业技术创新优势。加快推进北海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广西精工、北海源生、桂林集琦、南洋船舶、新宏恒达等领军企业在海洋领域产业链协同创新与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打造一批创新型海洋科技企业集群。到2022年,培育向海科技领军企业25家以上,打造协同创新产业链16条。(牵头单位:自治区海洋局、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

  12.提升向海数字经济创新能力。以新基建为契机,加快推进“数字海洋”创新工程建设。加快北部湾智慧港口创新升级,推进港区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建设应用,建成智能化无人码头,打造全国一流的智能化港口网络体系,推动建设广西海洋、中国-东盟产业互联网、智能供应链等大数据平台。深入推进北海、钦州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北斗导航卫星定位等技术,推动广西海底全息地形地貌、海洋生态环境感知、海洋态势智能感知、海洋信息一掌通等平台建设,加大海洋牧场、海洋运输、海上风电等数字化建设。建设一批“智慧渔场”,提高远洋捕捞智能化水平。到2022年,全区向海数字经济总产值突破百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海洋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向海开放合作行动。

  立足向海谋开放、向海谋发展大方向,深入推进向海开放合作方式创新、布局优化、质量提升,加快形成全方位开放发展的新格局。

  13.加快向海开放国际间合作。利用海外资源和市场,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与交流合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立海外原料供保基地,加强国际供应链合作。支持临海设区市申报国家级进口创新示范区,重点推进境外合作园区提质升级,加快建设中国(广西)-文莱渔业合作示范区、泰国正大-广西建工科技产业园、菲律宾亚联(A-link)钢铁厂等“走出去”项目。每年定期举办中国-东盟国家蓝色经济论坛,继续拓展提升中国-东盟矿业论坛,开展国际间海洋合作交流。到2022年,新增“走出去”项目50个。(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外事办、海洋局,广西博览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14.加快向海开放地区间合作。加强与中南、西南、西北地区交流合作,以对接发展本地产业链为主攻方向,牵引带动外地企业集聚向海发展。重点建设辐射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等省(市)以及东盟各国的特色产品商贸物流中心,推动内陆省份和全区各市在北部湾沿海建立飞地园区,推进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深圳百色产业园、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等项目建设。深化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交流合作,建立产业跨行政区转移和利益共享机制,推进“两湾”产业融合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建设。到2022年,建立20个飞地园区,打造服务“东融”的11个向海经济现代产业集群和23条产业链。(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15.加快向海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中马“两国双园”、制造基地、特色产业园等开放平台建设,推动国内国际产能、产业、资源、经贸等领域向海开放双向合作。建设好中马“两国双园”升级版,打造中马“两国双园”自由便利跨境产业链,提升中马“双港双园”互动发展。夯实文莱-广西经济走廊合作机制,加快标志性项目建设。提升完善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平台,持续推动上汽通用五菱印尼汽车工业合作区、中德(柳州)工业园、中国-东盟矿业产业园建设。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向海经济北部湾先行区。到2022年,在制造业、食品加工、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方面建设10个开放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外事办、北部湾办、海洋局,广西贸促会,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海企入桂招商行动。

  贯彻落实“三企入桂”相关政策,聚焦向海产业分布特点、发展短板和需求,围绕向海通道、现代渔业、向海文旅康养、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制药和海洋能源等重点产业开展涉海项目、企业入桂招商。

  16.开展企业入桂招商。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粤港澳制造业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精准对接引进一批涉海龙头企业。建立向海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库、项目库,绘制涉海企业资本、技术、人才分布与流动图,引导投资向规划区聚集。每年组织开展1-2场次综合性专题招商活动及若干批次小分队精准招商对接活动,力争3年内联系对接500家重点目标企业,新签约一批项目。制定出台一批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建立“海企入桂”招商跟踪服务协调机制,吸引更多涉海企业落户广西。到2022年,向海经济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贸促会,有关市人民政府)

  1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完善政务服务行为监管,优化线下办事流程,提升线上服务效率。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降低用地等生产要素成本。降低和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推进北部湾港提效降本。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通关模式改革,加快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通关流程,压缩货物通关时间,降低货物通关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大数据发展局,南宁海关;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北部湾办、海洋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出入境边检总站,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关市人民政府)

  (六)碧海蓝湾保护行动。

  统筹海域污染防治、流域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开展海洋典型生态系统、渔业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打造北部湾蓝色海湾。

  18.实施流域海域综合治理。加强广西北部湾近岸海域、陆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开展陆源污染、海域污染治理。重点推进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程,强化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强沿海园区集中处置和深海排放设施建设,实施养殖、生活、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加快渔业养殖尾水治理。严格沿海“三线一单”分区环境管控。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围填海工程生态环境监管。到2022年,重点海湾水质持续改善,海域环境质量、自然岸线保护和环境风险可控;入海河流断面和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实现沿海工业企业入海排污口排放达标率100%。(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19.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强对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湿地的保护,加快推动“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开展海岸带生态环境和核辐射监测,提升海洋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根据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开展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加快受损岸线、海湾、河口、海岛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重点区域的结构和功能修复,推进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等建设。到2022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修复红树林面积达1000公顷,新建滨海湿地公园1个。(牵头单位:自治区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市人民政府)

  20.强化海上执法管控。加强海警和公安、海监、海事、渔政等涉海执法部门的分工配合,规范海洋执法程序,创新海洋主体化监督与执法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海上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海洋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完善执法基础设施,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全面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用海行为,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开采运输销售使用海砂行为,坚决维护海洋管理正常秩序。(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海警局,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局,广西海事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和细化。为推动本行动计划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向海产业壮大、向海通道建设、向海科技创新、向海开放合作、海企入桂招商和碧海蓝湾保护等六个专项工作组,推进本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向海产业壮大专项工作组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向海通道建设专项工作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向海科技创新专项工作组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向海开放合作专项工作组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海企入桂招商专项工作组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牵头;碧海蓝湾保护专项工作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海洋局牵头。牵头单位负责该专项行动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为发展向海经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市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确保工作力量。设立自治区向海经济专家委员会,强化对决策咨询的智力支撑。支持行业协会、产业创新联盟等组织在行业引领、规范自律、协同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审议向海经济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认真落实和抓好各项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协调推进发展向海经济工作。各市和区直各有关部门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决策,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牵头单位:自治区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策保障。

  加快制定广西向海经济发展优惠政策,优先将向海经济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重点保障项目建设的土地、海、林、岸线、水、电、气等资源要素配置。建立完善向海经济引才引智目录及支持政策,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向海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海洋新兴产业科创基金,整合各专项资金中海洋相关支出方向资金,优先支持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重点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向海金融信贷产品,开展海洋“科技贷”等业务,鼓励成长型海洋高新技术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改进信贷服务方式,根据向海产业发展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探索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券。积极开发和发展各类保单嵌入式信贷产品,为向海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加快推动广西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条例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北部湾办、海洋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提升向海发展意识。

  将增强全民海洋意识纳入全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通过新闻媒体和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报道建设动态、成效和亮点,引导公众树立现代海洋意识和向海发展意识。设立海洋天气预报专栏,开展海洋信息短信推送、专题宣传栏和海洋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筹划建立一批海洋文化、海洋科普与教育示范基地,开设一系列海洋论坛、讲座和培训班。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等为载体,打造高品质海洋周、海洋节、开海节等海洋特色文化节庆活动。定期向公众发布海洋发展报告、向海经济指数报告和蓝皮书。(牵头单位:自治区海洋局、政府新闻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五)加强督促指导。

  建立健全广西向海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机制,及时发布向海经济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助推向海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完成。(牵头单位:自治区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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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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