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兴组示〔2024〕93号
根据有关规定,经兴宾区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韦德乐,男,壮族,1986年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四级监察官,小平阳镇党委副书记(挂),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潘仲兴,男,壮族,1990年5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区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副股长、一级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陈昌,男,壮族,1986年1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科员、四级监察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25日前邮寄或直送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61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2-12380-2-2。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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