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兴组示〔2026〕1 号
根据有关规定,经兴宾区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蓝华俊,男,壮族,1987年9月生,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何乘安,男,壮族,1987年8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潘顺宏,男,壮族,1991年12月生,在职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四级监察官,拟转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1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61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主楼527室,举报电话:0772-12380-2-2。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
202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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