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九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重点建设南宁、玉林、梧州、贺州、桂林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沿海、桂中、右江河谷、贵港、桂西北等现代农业实验区。”为了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第一条 在确保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集中统一整治土地所需的基础设施投资政府可予以适当补助,土地集中整治后每年租金所得按承包土地面积归原承包农民所有,以后租金增加也全部归原承包者所得。
第二条 在示范园区兴办的企业,其直接为农业服务的用地,作为临时用地办理,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及时给予办理。
二、实行投资倾斜政策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示范园区的投资力度。“十五”期间,自治区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自治区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推广、农
机、科技等部门在安排各自掌握的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时,要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示范园区的建设。有关地、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安排适当的配套资金投人示范园区建设。
第四条 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产业政策,改进和优化服务方式,对示范园区建设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
第五条 在示范园区建设和经营的企业,不论何种经济成份,只要符合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条件并经审核认定的,自治区有关部门应优先代企业向农业部申报,争取列入农业部的扶持计划。符合自治区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条件的,经评定,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条件给予扶持。
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条 用足用好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按《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示范园区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试验期间准予免税。
四、支持示范园区企业出口创汇
第八条 支持在示范园区兴办的企业取得出口自营权,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出口项目。
五、实行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第九条 鼓励地、市、县科技人员到示范园区工作。凡到示范园区工作的各类人才,执行“户口不迁,单位和职称不变”。其生活福利待遇,按自治区人事厅、农业厅《关于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生活福利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1998]97号)规定执行。
主题词:农业 示范园区△ 建设 规定 通知
来 源:广西政报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东昌镇:夏黑葡萄抢“鲜”上市 农文旅融合“甜”满夏日
眼下,正是葡萄成熟时节。 【详细】
以制度型开放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并多次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 【详细】
15条举措推动利用外资固稳促优
商务部等部门6月22日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15条举措。 【详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 【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
为进一步落实好今年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税务人员查询掌握,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对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发布的延续、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