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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新农村建设

作者:张 德 发布时间:2009-05-22 16:00:52 来源:防城港日报

  防城区法院紧紧围绕新农村发展稳定的大局,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的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力服务当地新农村建设大局,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严格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多发性纠纷案件,有效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截至目前,该院涉农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6%,无一出现调解反悔、矛盾激化、涉诉上访现象。

  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简化案件审批手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受理、尽快开庭、迅速结案,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根据乡镇交通状况有选择地设立和加大巡回办案点,巡回法庭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巡回办案制度,就地立案、送达、调解、开庭,以案释法,为辖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组织法官经常性地开展巡回送法下乡、发放便民联系卡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

  将现有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对困难农民当事人认真执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制度,定期开展院领导走访慰问农村困难户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农民真切地体验到法院工作带来的便利,确实有效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