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林业局下发《关于在西部地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公布了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名单,防城区成功入选。
据了解,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单位涉及14个省(自治区)共42个县(市、区、州、旗),其中广西6个。根据文件精神,列入试点地区将享受多项扶持政策:一是国家、省、市现有政策将向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地方倾斜,国家安排的相关建设任务和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省、市将优先安排开展生态文明示范的地方实施;二是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形成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生态补偿制度;三是各级各部门将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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