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5日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韦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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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兰讯 东兰县泗孟乡充分发挥屯级党群理事会“党领民办、群众自治”的基层管理新模式,创新“民事大家谈”工作方法,精准发力,仅用不到2年时间,就顺利实施116户476名大石山区贫困群众生态移民易地搬迁安置,使之全部实现脱贫致富,精准扶贫工作初显成效。

  坚持民“事”大家谈,群众的“事”群众办。在移民安置工作中,当地坚持以“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为原则,组织群众,推选出安置点党群理事会,安置点大小事由党群理事会议定、户主会议商定,重要事情由全体群众商议表诀,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安置点位置、规模、户数等的确认工作,安置群众全部为生活在未通道路、自然环境差、生存条件恶劣和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贫困群众。其中,登记在册的贫困户为89户366人,占总数76.72%。

  坚持民“权”大家谈,群众的“权”群众使。在安置点的事务管理中,当地党委、政府把握主方向,负责落实建设用地、引进帮扶资金等,但不插手具体事务,把依法决策权、资金合法使用权、事务管理权放给群众。如在各移民户房屋位置分配、房屋设计规划、建筑材料选用、施工队伍确定、环境卫生治理等事务中,全部由党群理事会组织群众来商量确定,给了群众自治权和责任感,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过群众自行商议实施,安置点建设全部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户型、统一立面装修的规划要求。建设工期由原来的30个月缩短到22个月,群众自主筹资197.2万元,雇佣当地的装修公司进行外部立面装修,安置点建设工作高效、有序。

  坚持民“利”大家谈,群众的“利”群众享。对安置点的补助资金使用、民生项目实施、文体公益事业等各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同样采取“大家谈”的方式,由群众自行商议确定。对争取到的494.4万元补助款项,全部由安置点党群理事会提议、群众商议后依法安排,并按时足额发放。对安置点道路建设、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群众可以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党群理事会组织群众商定后,放给群众自行组织实施,再按照商定结果,将上级部门下拨的惠农资金分解直拨给安置点农户,真正实现群众“办自己的事、享自己的利”。同时,当地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组织群众自行商议、自主选择种植罗汉果、百香果、油菜花、富硒稻米和开办农家山庄、周边务工等多种发展形式,安置好移民群众,有效实现了搬迁户有地可种、有事可做、有钱可赚,促进移民安置群众增收致富。在新一轮精准识别中,116户移民搬迁户已全部实现脱贫。 (韦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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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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