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22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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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平果讯 (通讯员/黄晓 黄宝康报道) 近日,笔者从平果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由平果市委领导,平果市政府组织平果市国土资源局申报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示范县资料已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获得“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

  近年来,平果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载体,坚守“惜土如金,守土有责”理念,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挖掘用地潜力,切实保护耕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实施采矿用地方式改革,实现表土剥离循环利用;优先发展工业产业集中区,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石漠化治理,实现资源保护与利用共赢等措施,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保障了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从往届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活动中了解到,模范县(市)将会获得多种奖励,国土资源部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用地指标奖励,并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同时,在相关政策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向模范县(市)适当倾斜。“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成功创建,必将对平果市解决用地难题,发展县域经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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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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