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邱宜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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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自治区安委办“安全生产月”督查组到贵港市开展检查,拉开了全区“安全生产月”大检查序幕。自治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安全生产月”大检查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

  当天,督查组在贵港检查发现,港南区一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在安全上存在一些问题,如仓库里的烟花爆竹堆放歪斜,视频监控设备电线布设不符合安全要求,仓库周边种植蔬菜和庄稼等。自治区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处长表示,该公司所存在的问题是企业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表现。督查组按照属地安全监管的原则,责成港南区安监局依法依规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对企业予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以示教育。

  自治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然而,我区许多企业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督查组在贵港市检查时发现,两家受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虽然抓得比较好,但是都没有按规定向安监部门递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当天,督查组还检查了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的安全培训做得比较规范和完善,但是一些中小企业却明显存在不少欠缺。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李明凤表示,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最大的隐患,自治区安委办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各市县安监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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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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