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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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2015年1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新表由现行的17张变为41张。企业年度所得税的申报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现行申报表于2008年开始使用以来,企业所得税很多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这些不能全部在原申报表中清晰地显示。调整后,申报表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信息也更完整。修订后的申报表,包括1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6张收入费用明细表,15张纳税调整表,1张亏损弥补表,11张税收优惠表,4张境外所得抵免表,2张汇总纳税表。

  申报表增加了24张,是否会增加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自治区国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徐富诚表示,新表主要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企业,预计2015年广西有超过12万户企业将使用新申报表。实际上,纳税人仅需根据自身适用税收政策情况选择填报,无需全部填报。

  国税部门提醒,因启用新申报表变化较大,建议进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后,企业及时进行电子申报,以便争取更正补充申报的时间。在填报或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及时向国税部门咨询。填写申报表后发现有错漏的,可通过系统进行修改。2015年5月31日前,申报企业所得税过程中,若发现需要补税,及时补齐的不加收滞纳金;超过5月31日的,需补税部分每天将被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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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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