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8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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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2016年广西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已启动,申请认定的企业需提交认定的商标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等材料。

  据了解,广西著名商标的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申请认定的商标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产品销售情况、广告发布情况,以及商标在国内外注册的情况。

  申请认定的商标,申请人应提交反映近3年来(2013年—2015年)经济指标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申报产品涉及行业排名的,应由自治区级行业协会或者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产品销售情况则包括国内与国外,国内是指产品销售到有关省、市、县;国外是指产品销售到境外国家、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当提交销售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相关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报关材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认定企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各市工商局上报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据悉,广西还成立了广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志愿服务队,引导全区广大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不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推进广西商标品牌战略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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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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