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定贫困县之一的乐业县一直把扶贫开发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经过多年的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扶贫开发中,该县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因村制宜、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实施重点村建设和移民搬迁工程,逐步把重点贫困村建设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时制定出台了《乐业县农村十年扶贫开发规划》、《关于扶贫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安排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了以扶贫开发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措施。同时,按照“既要适度超前,又要尊重群众意愿”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了重点村建设、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规划,并使三者有机结合,为群众免费设计了20多套民居建设样式,供群众选择。在安排龙滩库区移民搬迁的同时,将其列入当年拟建的扶贫开发重点村,做到水、电、路“三配套”,功能、绿化、造型“三统一”,生态、景观、风格“三协调”,基本实现“房屋整齐化、水电配套化、村庄绿色化、功能齐全化”,使居住条件与基础设施同步改善。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该县按照“政府统筹、扶贫牵头”的原则,捆绑各类涉农资金、社会各界捐助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有效地保证扶贫开发建设新农村的资金需求。做到严把“三关”,加大资金捆绑力度。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关。为了使涉农部门项目与重点村建设有效结合,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每年年底都召开各职能部门来年项目申报工作协调会议,把水、电、路、校、广播、电视、通讯以及生态建设项目通盘考虑,优先保证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实现项目捆绑。二是严把资金捆绑关。制定了《新农村建设资金捆绑使用办法》、《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了资金捆绑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每年至少拿出当年上级下达到部门资金的30%与财政扶贫资金捆绑,使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集中资金办大事。三是严把项目建设关。凡列入建设的项目村,县财政先期预付5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县扶贫、城建、交通、水利等职能部门会同乡村两级,精心设计规划,公开招标,分头建设。县里成立了项目建设督查组,从始至终跟踪问题,保证项目资金捆得住、捆得牢。
该县按照“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点片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抓好水、电、路、校等连片开发建设,实现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近几年来,完成贫困村四级公路新建7条92.4公里,改扩建17条171.4公里;屯级公路新建173条608.56公里,改扩建30条145.7公里。解决了52个贫困村182个自然屯4.18万人的行路难问题;完成人畜饮水工程新建77处13070立方米,解决了38个贫困村84个自然屯2.21万人的饮水难问题;实施完成茅草房改造工程2340个,项目覆盖2340户10140人,占总茅草房改造的79.6%,贫困农户的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较快,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广大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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